东部新区申报通知已截止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关于发布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的公告

发布机关
成都市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5-08-06
申报开始
2025-08-06
企业截止
2025-08-25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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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东部新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8-06
最晚截止2025-08-25

金额与指标

  • 三、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市级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 五、申报时限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向所属镇(街道)进行申报,镇(街道)从中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储备项目,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重复申请
  • 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
  • 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土地租金、房屋租金、铺货等

申报准备建议

  1.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为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规范市级财政投入“三农”项目储备工作,推动项目落地见效,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的通知》(〔2025〕7-101)要求以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等项目管理相关规定,现将成都东部新区2025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予以发布,请按程序做好储备项目推荐申报工作。

一、储备申报主体

成都东部新区范围内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二、储备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较高、建设内容明确、预期效益较好,能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带动乡村产业发展,提高村集体经济收入。

(二)能够落实项目建设相关配套资金和用地指标。

(三)已入库项目,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进行储备申报。

(四)以往年度已申领本专项资金补助的项目,不得重复申请。

三、补助标准

每个项目市级专项资金补助不超过150万元。

四、建设内容(储备方向)

主要建设内容应为可以产生经营收益的集体经营性项目,包括:1.新(改、扩)建经营场所;2.购置生产经营所需设施设备;3.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4.经营性项目配套设施建设;5.其他可以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如偿还债务、购置车辆、发放人员工作补贴等;不得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支付土地租金、房屋租金、铺货等。

五、储备应用

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入库评审,成熟型项目纳入市局项目库管理。2026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原则上根据项目储备情况确定,支持实施的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择优产生。

五、申报时限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向所属镇(街道)进行申报,镇(街道)从中择优推荐不少于1个储备项目,于2025年8月25日前将项目申报书一式两份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至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业农村局农业经济处,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陈跃文

监督电话:028-81339869

联系邮箱:1248094837@qq.com

附件:2026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申报书

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6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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