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部新区申报通知待核验

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其它
发布日期
2026-04-13
申报开始
2026-04-13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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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东部新区
文件状态待核验
开始日期2026-04-13
最晚截止未明确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以及加盖公章的《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党工委农办

金额与指标

  • (二)本次申报项目仅针对2025年度新增项目,有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2023-2024年已获得扶持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重复申报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开展2025年度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 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 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成都东部新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的通知》(成东管〔2022〕159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18条》)和《成都东部新区应急安全管理局关于印发<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成东应急发〔2023〕55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扶持政策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6年4月13日—2026年5月15日

二、申报对象

工商注册、税收解缴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东部新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工商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和经东部新区民政部门登记的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以及其他致力于成都东部新区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主体。

三、申报要求

(一)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实施细则(附件1)。

(二)本次申报项目仅针对2025年度新增项目,有效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2023-2024年已获得扶持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三)各申报主体按《实施细则》规定的申报流程,分别向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提出政策扶持奖励申请。其中第1、2、3、4、5、10、18条扶持政策向镇(街道)申报,由镇(街道)受理初审,各镇(街道)仅汇总该7条申报情况;第6、7、8、11、12、13、14、15、16、17条扶持政策直接向成都东部新区农业农村局申报(地址:成都东部新区三岔街道西部设计产业园3号楼3406);第9条扶持政策直接向国合投促局申报(地址:西部金融创新中心5栋5楼)。

四、其他事项

(一)请相关部门、各镇(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做好政策兑付作为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为民服务的重要措施,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广泛开展政策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申报,做好政策解释和服务工作。各政策服务专员联系表见附件2。

(二)请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坚决落实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细化措施,统一标准,按《实施细则》要求做好初审等工作,并做好申报、审核、公示等材料的档案收集工作,后期党工委农办将逐一核实,统一收集保管。

(三)请各相关部门、各镇(街道)做好申报情况汇总,填写《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请于2026年5月20日前将初审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以及加盖公章的《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申报情况汇总表》报送至党工委农办。《扶持政策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同步报送至工作邮箱cddbxqnb@163.com)。

附件:附件1成东应急发〔2023〕55号关于印发《成都东部新区加快推动临空都市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附件2扶持政策服务专员联络表

附件3xx单位扶持政策申报情况汇总表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3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7761254478)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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