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的在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递交至崇州市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 提交过首次申请的事项申报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下称“崇聚英才二十条”)政策有效期已于2023年6月12日届满。为妥善处理政策到期后的衔接过渡工作,保障符合条件人才的权益,前期已对申报受理期限进行过延期。为最大程度便利广大创新创业人才完成申报,经研究,决定再次延长相关项目的申报受理期限。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2018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含)期间,符合“崇聚英才二十条”政策规定申报条件的在崇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产业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受理延长期限
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17:00。
三、申报方式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在上述截止时间前,将完整申报材料递交至崇州市人才综合服务窗口;
地址:崇州市崇阳街道永康东路385号(崇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
咨询电话:028-82293012。
四、重要提示
(一)本公告仅适用于“崇聚英才二十条”政策有效期内(2018年6月13日至2023年6月12日)已发生并符合条件且从未提交过首次申请的事项申报。本公告发布日前,已提出首次申请并正式受理的分期申请或分期拨付事项,后续申请或拨付程序不受本公告截止时间影响,继续按原政策规定的标准执行直至期满。
(二)本次延期为最终一次延长。请相关人才务必注意截止时间,及时完成申报。逾期未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权利,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中共崇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7月2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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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