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科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
科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科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形成经验证的科技成果并申报奖励。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 提交,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有关单位: 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补充提名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补充提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2023年省科学技术奖补充提名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网站(*** /> 二、组织方式及流程
通过眉山市提名的各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按程序推选本单位拟申报人选(项目),完成公示程序后(公示有关要求详见《通知》“(五)提名公示”)方可提名,并将公示情况说明材料(含公示情况及结果)作为网上填报的最后一项附件材料上传至系统。网上申报材料待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入口及时限
申报入口详见《通知》附件用户注册操作手册。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5月6日18:00至2024年5月20日12:00。通过眉山市人民政府提名的,请于2024年5月14日17:00前完成网上申报,市科技局将进行形式初审。依托其他单位和专家个人提名的在眉人选和项目,请按照省厅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并报市科技局备案。
四、纸质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截止时间:2024年5月20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送地址:眉山市科技局610室。
(三)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均需从系统中打印,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3份(原件1份,复印件2份)。
五、其它事项
(一)2023年度已提名且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此次不再提名;2023年度已受理项目不再补充内容和材料。
(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2023年度提名工作手册》,严格按照各类奖项提名书填写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
(三)请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市属园区管委会向辖区内企业做好宣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申报,做好提名书填报指导工作。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联系人:蒲进、陈明伟,联系电话:38168880
眉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7日
【附件:2023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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