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需逐级再次审核
- 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或其复印件
- 申报条件的情形,均取消其申报资格
- 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 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 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线上申请
- 提交线下材料
- 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逐级审签推荐意见
- 申报材料,于3月24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 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函
- 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
- 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商业计划书
- 证书或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
- 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申报准备建议
- 准备劳动/合作关系、社保、岗位职责、研发任务和人才实际贡献证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人社专技司函〔2025〕8号)的要求,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在国(境)外获得硕士或博士学位,或具有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
(三)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四)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早于2022年1月1日;
(六)申报人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七)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在海外无工作。
本计划对留学人员创业园内的创业企业予以适当倾斜。本计划往年入选人员不再重复支持。申报人不得在多个地区同时申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择优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专家评审,优中选优确定资助人选。
二、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工作采用线上申报和提交线下材料相结合的方式,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线上申请。申报人登录“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 /> (二)线上审核。按单位属地原则或隶属关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专家服务中心依次对申报人资格进行审核。线上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8日。
(三)提交线下材料。经线上审核合格的申报人,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表,严格按申报材料顺序装订一套纸质材料,逐级审签推荐意见。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系统生成的汇总表(盖章)并同申报材料,于3月24日前报省专家服务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材料
申报人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报函。来函须注明背景调查相关情况,证明申报人现已全职回国,并提供各申报人创业企业的账户信息(包括开户行名称、账户名、账号、开户行联行号)。来函请注明申报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中国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且有申报单位盖章。
(三)申报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学位证书或一年以上国(境)外博士后工作经历证明。
(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股权证明材料(例如经备案的企业章程或验资报告,间接持股的请提供法人股东的股权证明材料,不认可股份代持)、商业计划书。
(五)知识产权证明。
(六)税务机关出具的企业上一年度完税证明,经第三方审计的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
(七)申报人关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违反保密约定、竞业禁止、兼职取酬限制等情况,且在海外无工作的承诺书。
(八)证明申报人满足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或其复印件。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账号由省专家服务中心分配,其他单位审核账号按照自上往下原则,由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配。申报人账号可自行登录系统注册申请。已有账号的单位或申报人可直接登录,无需重复注册。操作手册将在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管理子系统中共享。
(二)在各申报环节相应截止时间后,线上申报系统将自动锁定。申报人应尽早申报,及时登录系统查看线上审核情况,避免影响申报进度。线上审核期间,需要更正或完善信息的,将直接退回申报人补充完善,相关单位需逐级再次审核。
(三)对申报项目资格条件的审查贯穿全过程,在申报工作的任一环节查实申报项目有弄虚作假或其他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情形,均取消其申报资格;已获资助的,取消其资助资格并全额收回资助经费。
联系单位:四川省专家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源璞、何佳
联系邮箱:scrstliuxue@163.com
联系电话:028-86510792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605室
系统技术支持:18681371448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2月2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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