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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川省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四川省发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5G工厂
四川省5G工厂:四川省发布的5G工厂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建设5G专网和工业应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四川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四川省发布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具有地方特色、行业优势和技能特点的技能型劳务品牌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品牌策划、宣传推广、价值评估等服务,帮助创业项目打造知名品牌
- 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提升技能劳动者的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 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探索通过标准引领、品牌运营一体化运作,提高劳动者依托技能劳务品牌创业成功率
- 提供支持服务
- 提供低成本、全要素的创业辅导空间,有效降低初创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
金额与指标
- 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产出更多重大原创成果,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持龙头企业、前沿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
- 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加强分层分类扶持,指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 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
- 分级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培育高能级农业产业化主体,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强链补链延链
- (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五)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
- 引入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务链条,降低入驻条件,吸引优质资源,推动孵化器升级发展
- 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卓越孵化器
- 大力培育专业化品牌运营服务机构,提供品牌策划、宣传推广、价值评估等服务,帮助创业项目打造知名品牌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准备产品先进性、检测、首次合同、交付验收和用户应用绩效。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局、科技局、民政局、农业(农牧)农村局、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局、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大创业支持力度,强化创业分类指导帮扶,引导各类创业主体找准市场需求定位,走特色发展道路,增强创业带动就业效应,决定在全省实施创业模式引领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进“科技成果+创业”模式引领
(一)支持引导科技人才创业。健全科技创新人才发现、培养、使用、保障机制,鼓励将所学知识和技术与应用创新需求紧密结合,统筹人才工程、科技项目、学科平台等资源给予必要支持。加快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设,产出更多重大原创成果,强化高质量科技供给,支持龙头企业、前沿领域高新技术企业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创新创业,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家。落实好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职务科技成果资产单列管理、科技成果评价等改革举措,激发科研人员运用科技成果创新创业积极性。(责任单位: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加强科技人才创业公共服务。落实中央关于支持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创新创业政策,采用股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方式,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兼职创业、在职或离岗创办科技型企业,保障其合法权益。建立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专区,实施四川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开展留学回国人才创新创业训练营,强化回国后的创业服务,规范人事档案管理,落实社会保险待遇。对各类科技人才创业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住房、医疗、落户等公共服务。(责任单位: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
(三)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强化科技基础条件保障,建立常态化研发成果智能供需对接机制,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场景大规模应用示范,定期发布场景机会、场景能力和标杆案例场景清单。完善技术转移转化服务体系,培养壮大专业化技术经理人队伍,推进四川省技术转移中心转型升级,加快建设国家统一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区域节点。推动重点高校技术转移机构全覆盖。允许职务科技成果按照先使用后付费方式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降低企业创新门槛。(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推进“产业发展+创业”模式引领
(四)着力发挥骨干企业创新带动创业作用。以链主企业、龙头企业为主导,推动大中小企业协同发展。支持行业骨干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带动更多创业者和创业企业围绕产业链上下游创新核心技术和产品。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加强分层分类扶持,指导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梯度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支持培育瞪羚企业和独角兽企业。分级打造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进培育高能级农业产业化主体,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强链补链延链。(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农业农村厅)
(五)大力培育乡村产业促进返乡创业。推动完善产业在国内梯度有序转移的协作机制,支持县域乡村大力发展配套产业和特色富民产业,科学布局乡村工匠集聚区、工匠园区和工匠集市,打造优势特色产业集群、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强镇,带动各类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引导有创业能力的外出务工人员挖掘乡村资源要素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县域乡村再创业、再发展。发挥“田秀才”“土专家”“农创客”和乡村工匠等致富带头人作用,鼓励各类返乡入乡人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差异化经营。鼓励各地成立返乡创业社会组织和区域性创业联盟,建强返乡创业指导员队伍和专家服务团。瞄准县域消费市场和当地资源禀赋,发展“川字号”特色产业,推进“农商文旅体教康”深度融合,鼓励围绕乡村医药健康创业,支持各类人才下乡创业就业。(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
(六)围绕产业需求强化创业孵化服务。坚持“创业围着产业转、孵化跟着园区走”,将创业孵化服务深度融入各类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产业园区。引入专业化社会机构参与,推动创业孵化载体加强自身建设和运营管理,完善培育、孵化、加速等服务链条,降低入驻条件,吸引优质资源,推动孵化器升级发展。围绕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培育一批卓越孵化器。鼓励创新产业孵化模式,运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虚拟孵化、云端孵化,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发展。按规定落实对孵化企业的人才、就业等政策。大力培育专业化品牌运营服务机构,提供品牌策划、宣传推广、价值评估等服务,帮助创业项目打造知名品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农业农村厅)
三、推进“职业技能+创业”模式引领
(七)推动技能培训与创业培训深度融合。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优化“马兰花”创业培训,开发“职业技能+创业技能”特色培训项目,为参训人员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提升技能劳动者的创业能力,符合条件的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组织实施生活性服务业职业技能培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支持创业者围绕服务业创业。举办“匠心传承”等创业师资培训、创业培训讲师大赛,选拔一批将职业技能与创业技能融会贯通的创业培训师资,引导劳动者将职业技能转化为创业技能。(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商务厅)
(八)着力培养技能创业带头人。依托创业培训机构、创业学院等组织,面向技能劳动者广泛开展梯次化的创业训练营、研学班、精英班等创业能力提升活动,开展创业经验技能实践锻炼,积累创业经验和创业资源。面向初创期、成长期、发展期等不同阶段的技能创业者,开展创办企业、改善和扩大企业等基础培训,拓展市场调查、经营管理、增长战略等延伸培训,培养一批技能创业带头人,通过带头人传帮带,带动和孵化更多劳动者学习技能、依托技能实现创业。(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九)积极培育打造技能创业品牌。结合推进川建工、川厨师、川妹子等“川字号”劳务品牌建设,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急需紧缺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品和服务、养老托育和家政服务等细分行业和领域,挖掘培育具有地方特色、行业优势和技能特点的技能型劳务品牌。制定技能型劳务品牌标准,支持各类创业孵化基地为技能劳务品牌创业提供场地支持和创业孵化服务,探索通过标准引领、品牌运营一体化运作,提高劳动者依托技能劳务品牌创业成功率。(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
四、推进“民生需求+创业”模式引领
(十)大力发掘民生领域创业项目。围绕居民日常生活需要、高品质生活追求和多样化消费需求,鼓励和引导创业者结合自身优势和特长,开发“小而美、专而精”的个性化特色创业项目,促进生活性服务业高品质多样化便利化发展。结合城乡社区服务综合体建设,发展融合式餐饮、时尚智能穿戴、体验式出行服务、演艺赛事经济、心理康养和精神疗愈服务、圈层悦己消费、多层次养老服务、生育托育养育多元化服务等方面的服务功能,通过多种形式创造新的创业机会。聚焦发展“一老一小”普惠服务和适老化、适儿化改造,梳理照护托育、康复护理、上门服务等需求,帮助创业者发现和选择适合的创业项目。(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
(十一)打造多层次便民服务和新消费创业场景。积极培育便民服务和服务消费等领域应用场景,创新中国消费名品体验场景,集聚关联业态和上下游资源,建设创业友好生态圈。围绕购物商圈、集贸市场、旅游景区等人流密集区域,加强各类创业街区、创客集市等特色创业载体建设,打造更多轻资产创业场景。推动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与健康医疗、文化休闲等圈圈融合,打造社区工坊、便利店、菜篮子等多样化创业形态,加快推进历史经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全国示范步行街(商圈)培育建设、零售业创新提升试点等工作,发展融合型、时尚型、策展型等创新型商业,以独特场景、新型业态和创新经营模式营造差异化消费体验,打造功能完善的消费服务创业生态。(责任单位:商务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
(十二)加强民生需求创业项目跟踪陪跑服务。结合当地民生领域需求,建立投资少、风险小、易转型的省、市两级重点孵化项目库,对市场前景广阔、带动就业效果明显的创业项目开展“创梦天府”创业陪跑服务。发挥创业导师作用,用好创业指导师队伍,完善预约服务和集中服务机制,联动培训指导、金融机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创业资源,持续提供支持服务。依托街道社区闲置用房、老旧厂房等,搭建手工艺制作、生活服务、小吃快餐、直播电商、个性化产品定制等微创业平台,打造“社区即园区、家庭即工坊、居民即创客”的“家门口”创业服务圈。(责任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务厅)
五、推进“文旅融合+创业”模式引领
(十三)挖掘文旅资源促进创业。深度挖掘巴蜀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体验、非遗体验、特色民宿等创业项目。充分发挥我省山地、河湖、冰雪、森林资源优势,鼓励创业者差异化布局康养休闲度假、银发旅游服务、户外观光旅游等文旅创业项目,培育景区管理、酒店管理、在线旅游服务、演艺经纪、票务营销、影视游戏发行、数字文创产品开发等领域经营主体。鼓励围绕四川标志性文化知识产权(IP)进行数字化开发和创意转化,培育影视动漫、数字文创等新业态,推动文化资源向创业项目转化。(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四)梯度培育文旅创业经营主体。落实文旅企业梯度培育政策,建立省级重点文旅企业培育库,推动中小文旅企业专业化特色化发展。统筹省级文旅相关专项政策、资源、资金,支持初创文旅企业发展。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构建文旅产业技术联合体,围绕数字文旅、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等领域协同发展。围绕数字文化、演艺产业、文化创意设计等领域,打造文旅龙头企业。(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十五)加强文旅融合创业要素保障。围绕文旅创业全周期需求,布局建设一批文化和旅游产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建立文旅创业导师库,为文旅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全要素的创业辅导空间,有效降低初创成本,提高创业成功率。实施“文旅英才”培养计划,每年遴选一批优秀企业家、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纳入重点培养范围,着力培育壮大文旅创业人才队伍。开发“文旅创业贷”“文旅成长贷”等系列信贷产品,适配不同发展阶段文旅创业企业的融资需求,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助力创业项目稳步成长。(责任单位:文化和旅游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原则上每个县(市、区)围绕五种创业模式,至少分别培育打造一个示范性典型项目。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沟通联系和工作统筹、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机制,确保创业模式引领行动有序推进。要强化宣传引导,推广典型经验案例,营造鼓励创业带动就业的良好氛围。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民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商务厅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9月18日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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