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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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技项目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承担长期高风险研发并形成重大成果。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 科技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战略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
(二)申报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10月13日16:00前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 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 /> 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
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
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交流合作处受理。
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
联系人:何颖,石梁萍
电 话:17828053146,028-86669687
邮 箱:sckjtghc@163.com
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9月1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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