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 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 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
- 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
- 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 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 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
- 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 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 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7时
金额与指标
-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 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 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
- 不得重复申报
- 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
- 不予受理
- 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 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实施计划,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科技需求,我局启动2025年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发布《2025年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请你们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申报项目共发布3个业务类别指南,分别是:科普基地建设资助、科普活动资助、科普作品创作资助。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注册登记住所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等。
(二)须符合各类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项目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对项目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项目申报单位要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严禁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四)项目申报单位和合作单位,以及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五)同一申报单位(高校、科研院所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申报同一子业务类别项目1项。申报项目不得以相同、相近申报材料跨类别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七)鼓励申报单位设立科研助理岗位(指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并吸纳高校毕业生在科研助理岗位就业。
(八)申报材料中不得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能公开的内容,涉及内容不得涉密;涉及涉密信息的,申报单位必须作脱密处理,因申报材料出现泄密的,由申报单位负责。
三、申报程序
项目通过“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 /> (一)申报身份获取
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登录申报系统进行身份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不需再注册。
(二)项目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申报系统,根据指南要求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申报书所要求的附件材料(附件材料中“盖章签字页”统一要求如下:申报书“封面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申报单位)”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承诺书页(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申报审查页”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字或签章,如有联合申报单位,还需在此页加盖联合单位公章,推荐单位暂不盖章;以上页面盖(签)章后均扫描为pdf并上传至附件“盖章签字页”栏),提交成功后,再由所在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后提交。
(三)项目审核
项目推荐单位、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在规定时间内分别进行网上审核,并作出审核结论。
项目负责人提交后,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窗口审核”;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待业务处室审核”;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后,项目状态为“已受理”。
提示:为方便项目负责人修改,在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通过前(对应项目状态为“待申报单位审核”“待推荐单位审核”“待窗口审核”“待业务处室审核”),项目负责人可自行撤回修改;若业务处室已受理(对应项目状态为“已受理”),项目负责人可电话联系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窗口,由窗口将项目撤回为“待业务处室”状态后,项目负责人再自行撤回修改;撤回修改仅限申报单位网上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逾期不可撤回。
(四)材料报送
申报阶段只需系统填报,暂不提交纸件,待申报项目立项公告后,我局再另行通知立项项目报送纸件,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
四、申报时限
(一)定期申报
项目实行定期申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未完成申报的我局不予受理。
申报单位网上提交(含退回修改再次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1日(星期一)17时;推荐单位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3日(星期三)17时;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网上审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星期二)17时。
提示:请各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各审核环节审核意见,根据有关审核意见要求修改完善后,及时再次在系统提交,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限时审核
申报单位管理员网上审核提交成功后,后续各审核环节的审核时限要求如下:项目推荐单位不超过2个工作日(含),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不超过1个工作日(含),市科技局业务处室审核评审类项目不超过2个工作日。以上审核时限不含退回修改后再次审核时间,退回修改后的再次审核时间重新计算,审核时限不变。
2025年8月11日17时后,推荐单位、窗口、业务处室审核时,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已受理”意见;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不予受理”意见,不得出具“退回修改”意见。
五、业务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一)项目指南咨询
有关项目指南内容请详询相关业务主管处室(联系方式详见指南)。
(二)申报流程咨询
申报流程请咨询市政务中心科技窗口。
联系电话:86924834
地址: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
(三)技术支持咨询
系统技术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部门。
联系电话:65575919
(四)微信咨询
扫描二维码,关注“成都科技”微信公众号(cdskjj2012)。
六、注意事项
1.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
2.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所管理市级预算单位申报项目的推荐。未授予推荐权限的市属单位的推荐单位请选择“市级各部门”。
3.高校院所负责本单位项目负责人申报项目的推荐。
七、特别声明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项目申报事宜,凡是以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委托、合作单位名义代理项目申报的,均属诈骗,请各申报单位、申报人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项目申报指南
全文请下载: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发布2025年成都市科学技术普及资助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7月1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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