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
- 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中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为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缺件不予受理
- 提交时限 1.系统开放截止时间
- 提交(含修改后再次提交)
- 提交时限
- 提交后到我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注: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我局按照申报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作推荐审核),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根据《通知》授权,凡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8月14日12时
- 提交的,在推荐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 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项目待推荐审核排队情况、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根据我局推荐审核意见做好修改补充相应材料、及时再次提交相关工作
- 审计报告,为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缺件不予受理
金额与指标
- 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平台(基地)限报1项
- 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申报不超过10项,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申报不超过5项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申报
- 不予受理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准备产品先进性、检测、首次合同、交付验收和用户应用绩效。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科技厅会同财政厅已于近日启动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申报范围及条件、资金和项目管理要求、申报要求、申报流程、申报时限、联系方式等详见《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25年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项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请你们按照《通知》的要求,组织和指导区域内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其他有关重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本次申报共分3个类别,我局仅受理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申报项目的审核和推荐。
(一)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攻关任务
该类别限由2022年和2023年通过优化重组的全国重点实验室(民口)、2024年评估为优秀的国家和省级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牵头单位组织申报牵头单位申报。每个全国重点实验室申报不超过3项,其他平台(基地)限报1项。其他单位不属于本指南支持范围。
(二)支持区域创新体系建设
该类别由注册登记在成都市境内的科技型企业牵头申报,由企业所在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具体组织。
1.产业技术攻关项目。①聚焦我省六大优势产业和“15+N”重点产业链发展需求,结合我市“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工作部署,优先支持园区内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企业。②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
2.科技成果转化项目。①由科技型企业牵头、联合产学研单位申报,协同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②牵头企业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项目已落地转化并取得经济社会实效,且实现销售收入达1000万元及以上。③结合我市“优化提质、特色立园、赋能增效、企业满园”“产业建圈强链”行动工作部署,优先支持园区内主导产业重点企业,以及重点产业链上下游科技型企业。④同一申报单位限报1项,近3年已获得后补助引导资金支持的企业不得申报。⑤按科技厅要求,申报材料中要求的专项审计报告,为申报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缺件不予受理。
(三)支持自由探索类基础研究
由在川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组织申报。其中,“双一流”建设高校申报不超过10项,其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申报不超过5项。
二、申报途径及申报时限
(一)申报入口
本次项目申报均依托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申报,采取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推荐单位网上审核通过后向科技厅推荐的方式进行。
(二)系统开放截止时间及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限
1.系统开放截止时间。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单位开放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4日18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申报单位不能再在系统提交(含修改后再次提交)。
2.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限。因项目申报受理量大,在推荐单位审核环节需审核内容较多且为人工审核,从各申报单位完成审核提交后到我局出具审核意见需一定时间(注:视待审核项目数量而定,我局按照申报单位在系统审核提交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作推荐审核),为确保推荐审核意见为“退回修改”的申报单位有足够时间修改完善并再次提交,根据《通知》授权,凡在系统选择推荐单位为“成都市科学技术局”的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提交时间应不晚于2025年8月14日12时。逾期提交的,在推荐审核环节因材料不合规被退件、修改时间不足等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关于推荐审核意见查询
请各申报单位审核提交后,及时在系统关注项目待推荐审核排队情况、推荐单位审核意见,并根据我局推荐审核意见做好修改补充相应材料、及时再次提交相关工作。
四、联系方式及咨询时间
(一)联系方式
1.项目申报流程咨询(对接服务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
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青羊区草市街2号市政务服务中心6楼),电话:86924834
2.业务工作咨询(对接服务区(市)县科技主管部门)
创新平台与项目管理处,电话:61881724
(二)咨询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8月4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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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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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