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主体应准备以下资料,申报佐证材料中有与认定佐证材料重复的,不用重复提供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平台网址:*** /> (二)线下提交资料及要求 1、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
- 提交地址 1、成都经开区内企业请将资料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4楼412室(经开区企服局产业协作与场景创新部)
- 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
- 证书等证明材料
- 合同、清单、发票、货款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财务明细表
- 合同、上一年度本金和费用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
申报准备建议
- 准备产品先进性、检测、首次合同、交付验收和用户应用绩效。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4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有效期内的成都市级首台(套)产品所在企业,且符合《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
二、政策条款及申报资料
按照《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第五章扶持政策及实施细则”中申报不同政策条款要求,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并填写《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不在《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内的首台(套)产品不享受此条款,申报佐证材料中有与认定佐证材料重复的,不用重复提供。
(一)对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二条“省级认定产品销售奖励配套”、第四条“保险配套支持”的,按照“免申即享”方式进行政策兑现。
所需资料:封面及《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
(二)对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三条“市级认定产品销售奖励”的,申报主体应准备以下资料,申报佐证材料中有与认定佐证材料重复的,不用重复提供。
1、封面及《成都市重大装备首台(套)应用补助项目申报书》。
2、诚信申报承诺书。
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信用报告(含环保、安监领域记录查询)。
4、拟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详细介绍(含产品技术、功能、研发/销售费用、效益、应用情况等)。
5、首台(套)产品公告、认定证书等证明材料。
6、申报产品年度销售/采购合同、清单、发票、货款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财务明细表。
7、首台(套)产品年度销售明细表。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9、其他材料。
(三)对符合《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第四条“融资租赁支持”的,申报主体应准备以下资料,申报佐证材料中有与认定佐证材料重复的,不用重复提供。
1、封面及《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
2、诚信申报承诺书。
3、“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企业信用报告(含环保、安监领域记录查询)。
4、拟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详细介绍(含产品技术、功能、研发/销售费用、效益、应用情况等)。
5、融资租赁产品为市级首台(套)产品证明材料。
6、融资租赁合同、上一年度本金和费用支付凭证及银行流水。
7、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业务资质文件。
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9、其他材料。
三、申报资料及要求
(一)网上填报
认定主体和申报主体在2025年9月30日17:00前登录“天府蓉易享”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并提交(逾期系统关闭无法申报),平台网址:*** /> (二)线下提交资料及要求
1、统一用A4纸,双面印刷。
2、按照参照格式编写,除封面外,正文为方正仿宋简体。
3、封面勿用塑料封皮,申报书统一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和页码。
4、装订顺序按照《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申报书》和《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中“填报说明”中第二条“格式要求”第四点“装订顺序”进行装订。
5、纸质资料于2025年10月9日12:00前交到经开区企服局或区经信局,同步报送电子版资料,具体资料如下。
(1)《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一式2份(关键页加盖鲜章),同步PDF扫描件1份;
(2)申报书可编辑电子版(不含附件佐证资料)1份;
(3)《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及政策申报推荐汇总表》word版1份;
(4)纸质版资料和电子版资料应与平台填报内容一致。
(三)资料提交地址
1、成都经开区内企业请将资料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4楼412室(经开区企服局产业协作与场景创新部)。
2、龙泉驿区内成都经开区外企业请将资料提交至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经信财〔2025〕44号)
附件1-1: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申报书
附件1-2:XX区(市)县关于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政策申报推荐汇总表(2025年)
附件2: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示范应用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成办规〔2025〕1号)
附件3: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成经信规〔2025〕11号)
附件4: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2025年)》的通知
经开区企服局联系人:胡睿琳,联系电话:028-84602044
区经信局联系人:罗威然,联系电话:028-61432753
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028-6311260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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