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地址 1、成都公路口岸4楼410室(经开区企服局经济运行部),邮箱:598794356@qq.com
- 发票等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金额与指标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平均销售量的增量部分,按照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企业: 按照市经信局《关于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燃油乘用车和燃油轻型商用车产量20000辆以上、燃油重型商用车产量5000辆以上,且对比2023—2024年同期平均销售量有增量的汽车生产企业。
二、奖补标准
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期间销售量超过2023—2024年同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平均销售量的增量部分,按照乘用车和轻型商用车每辆2000元、重型商用车每辆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
三、资料要求
(一)按照申报资料清单将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关键页加盖公章、骑缝章,一式3份,10月14日前报送至经开区企服局或区经信局;
(二)同步申报书PDF扫描件1份,发票等资料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10月10日12:00前将《(预填)汽车转型升级激励拟申报企业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资料提交地址
1、成都公路口岸4楼410室(经开区企服局经济运行部),邮箱:598794356@qq.com;
2、成都公路口岸8楼811室(区经信局工业运行服务科),邮箱:2370496996@qq.com。
附件:1.附件1:关于转发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汽车企业转型升级激励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附件2:企业申报表
3.附件3:(预填)汽车转型升级激励拟申报企业汇总表
联系人:
经开区企业服务局:陈秋名,84899744
区经信局:罗威然,61432753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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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