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等进行核实,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
- 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组织评审职责
- 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原因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签署明确意见,按程序于8月22日17:00前通过信息系统报送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 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推荐程序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推送到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 申报材料,主要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规范或不完善的,及时通知申报人补充或完善申报材料
- 提交至四川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 提供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密涉敏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金额与指标
- 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于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表现突出,满足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选项条件(附件1)之一,并达到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能力、业绩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通过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原因
- 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 不得申报
- 不得申报职称的情形者,不得申报
- 不得修改申报系列(专业)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 不得涉密涉敏
申报准备建议
- 准备劳动/合作关系、社保、岗位职责、研发任务和人才实际贡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充分激发广大优秀青年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5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我省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龄在40周岁(女性放宽至42周岁)以下(男性于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于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表现突出,满足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选项条件(附件1)之一,并达到我省相关系列(专业)高级职称评审能力、业绩条件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本次申报采用系统申报。申报人于7月15日9:00—8月10日17:00期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 (二)单位审核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指定专人审核申报人员资料,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资料须由审核人员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须对申报人学历、奖励、论文、项目等进行核实,并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工作单位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并上传加盖单位公章的《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
(三)复审推荐
复审推荐按照职称管理权限逐级审核报送,各地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单位)要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对申报人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签署明确意见,按程序于8月22日17:00前通过信息系统报送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原因。
(四)资格复核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推荐程序等进行复核,复核通过人员推送到相应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五)业绩审查
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及时登录信息系统审查申报材料,主要对申报人的工作业绩、能力、水平和贡献等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对材料不规范或不完善的,及时通知申报人补充或完善申报材料。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通过并在信息系统中注明原因。业绩审查通过的申报人,应在信息系统下载并打印《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于10月20日9:00—10月24日17:00期间将逐级同意并加盖公章的《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表》一式两份提交至四川省博士后园区管理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东二巷18号)。
(六)组织评审
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成评议组,由评议组采取综合评议、答辩、业绩展示等方式开展评审工作。
(七)公示发文
评审结束后,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将评审结果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确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对拟通过人员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按照有关程序发文、发证;向自主评审单位书面函告结果,由其自行运用评审结果并办理证书。
三、注意事项
(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评审的;受到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或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得申报。在本年度已有其他职称系列(专业)申报评审记录的(无论是否通过评审),不得申报。已通过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以下简称“高级职称绿色通道”)取得高级职称的,不得申报。有其他政策规定不得申报职称的情形者,不得申报。
(二)申报人应根据自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实际,选择相应系列(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进行申报,8月10日17:00以后或工作单位审核通过后一律不得修改申报系列(专业)及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人对其填报信息和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若由于信息填报不真实或不准确等因素导致申报资格取消、评审结果无效等后果,均由申报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且评聘结合的事业单位,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
(四)自主评审单位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经所在单位和人事主管部门同意,可参与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省内高校(不含部属高校)的优秀青年人才参与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需履行省内委托手续;其他自主评审单位,均按照本通知工作流程参与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中央在川单位(含部属高校)符合条件的优秀青年人才参与申报“高级职称绿色通道”,须经中央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同意并履行委托评审手续。
(五)本次申报通过信息系统采取线上办理,申报人应及时登录查看申报进度。在申报评审及确认等阶段,由于申报人资料不完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或相关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退回补充材料的,补充材料后按要求逐级审核报送。
(六)申报人论文、著作、成果、奖励、项目等业绩资料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0日。
(七)资格审核贯穿全过程,对申报、评审、确认等任一环节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人员,取消其申报资格。
四、工作要求
实行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制度,申报人应坚守科研诚信和职业道德,如实提供申报材料,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密涉敏;用人单位及各级审核推荐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职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应认真履行审核、组织评审职责。对申报人、用人单位、审核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等有关人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依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028-86780249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
(接听时段: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附件:
1.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申报选项条件
2.2025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相关问题解答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7月14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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