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这个项目是什么
| 申报项目 |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
| 项目层级 | 区县级 · 成都市温江区 |
| 主管单位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发布单位)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发布单位) |
| 前置条件 | 有前置条件 |
| 已收录批次 | 0 个 |
| 申报时间 | 暂未收录到公开申报窗口,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
03
准入判断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农业企业
- 合作社
- 科研单位
- 行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航空航天和低空经济、现代农业;地区:四川省
- 行业:现代农业;地区:四川省
- 行业:生物医药和医疗器械、现代农业、文化旅游和消费;地区:四川省、成都市
申报条件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
-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单位须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 企业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
- 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 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 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
- 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
- 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
前置条件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须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企业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 申报单位应该是在成都市域内于2024年1月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且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应当有明确的特点,符合成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应当有明确的特点,在适应本地环境、生产性能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成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必须完全一致;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具有一定应用规模;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等市场准入手续;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且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 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申报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04
办理准备
流程与材料
申报材料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 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提供自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6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6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
- 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
- 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
- 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 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报科技厅 五、支持经费 单个项目拟支持财政经费100万元
- 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 证书,或同等效力的证明(转基因品种需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及品种审定证书)
- 证书及田间试验报告、安全性评价报告
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提前关注:农业科技指南、项目储备
05
投入产出
支持方式与注意事项
支持方式
- 政策目的:提高农业技术和品种产业化
- 主要支持方式:项目补助;示范基地
- 典型产出:示范面积;新品种;增产增效
- 资格认定/名单;贷款贴息/融资增信;项目期内形成新品种权/专利/技术标准/软著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凝练形成标准化、可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模式1套,培育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家;每个项目转化集成绿色高效、标准化、可复制的种养/培育/生态循环技术模式1套,实现化学投入品减量1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0%,适配绿色投入品1项,其中:绿色饲料节本增收10%,绿色农药提升药效10%,绿色肥料肥效提升10%,实现规模化示范应;预制型、高附加值新产品2个(其中完成食品备案、SC认证、品质检测等合规资质认定1项),新产品相较传统产品市场附加值提升25%以上,形成产业化产销体系1套,新产品达到长期持续产业化应用条件;7.所有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提供自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6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6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也可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
- 贷款贴息/融资增信;6.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2026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4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4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4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也可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1.项目限额推荐,每个市(州)推荐不超过5项
- 资格认定/名单;后补助/投入补助;绩效目标:设备达到国家标准,并形成一定生产能力,实现规模化示范;系统需建立信息化平台,具有一定应用规模;绩效目标:投入品需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示范规模,并建立示范基地;绩效目标:产品需建立中试生产线,满足相关产品标准要求,达到一定的生产示范规模;四、项目实施周期 项目自审批批复之日起,实施周期不超过1年;3.转化成果应在申报企业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之内,且企业上一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 事前财政补助;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申报工作;5.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3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3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
- 项目期内形成新品种权/专利/技术标准/软著等自主知识产权1项,凝练形成标准化、可推广的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技术模式1套,培育企业/专合社/家庭农场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1家
- 每个项目转化集成绿色高效、标准化、可复制的种养/培育/生态循环技术模式1套,实现化学投入品减量10%,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80%,适配绿色投入品1项,其中:绿色饲料节本增收10%,绿色农药提升药效10%,绿色肥料肥效提升10%,实现规模化示范应
- 预制型、高附加值新产品2个(其中完成食品备案、SC认证、品质检测等合规资质认定1项),新产品相较传统产品市场附加值提升25%以上,形成产业化产销体系1套,新产品达到长期持续产业化应用条件
- 7.所有项目的自筹资金与财政资金配套比例不低于1:1,提供自筹资金的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
- 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6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6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
- 也可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
投入成本
政策未明确统一投入成本,请结合材料基础、审计检测和项目实施要求单独评估。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
- 不得超过2个
- 不得牵头申报
- 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 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 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
- 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 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 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
06
申报时间
申报批次与截止时间
同一项目可能分年度、分批或分地区申报,每一条都标注了对应的地区和年度;提交前请打开政府源文件再次核对。
当前没有开放中的申报窗口
可先核对条件和准备材料,开放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07
企业成长路线
后续可申报项目
后续匹配应以企业完成本项目后形成的资质、投入、成果和经营数据为依据。
08
政策依据
按地区核对政府源文件
暂无已发布的政策源文件,本项目指南暂不作为申报凭据。
拓展
上下级政策
同一项目的其他层级
本页只写“成都市温江区”层级的申报条件、批次与支持标准。上级、下级的同类项目条件与截止时间不同,请分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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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项目
同一项目在不同地区的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截止时间可能不同,请按企业注册地选择对应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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