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这个项目是什么
| 申报项目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
| 项目层级 | 省级 · 四川省 |
| 主管单位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
| 前置条件 | 有前置条件 |
| 已收录批次 | 3 个,其中正在申报或即将开始 1 个 |
| 申报时间 | 四川省 · 2026 年度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26-08-06 至 2026-09-10四川省 · 2026 年度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2026-05-14 至 2026-05-29 |
03
准入判断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适用对象:农业企业、合作社、科研单位
- 适用地区:四川省(以该地区当期通知为准)
- 政策层级:国家/省/市
- 政策目的:提高农业技术和品种产业化
- 政策目标:提高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吸引人才并促进产学研协同;培育优质和高成长企业
申报条件
- 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
- 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 单位须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
前置条件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须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明确各自所承担的任务、目标、责任和经费(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协议有效期须覆盖项目实施周期,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企业需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单位应提交自筹承诺,其中提供自筹资金的企业(含合作单位)需同时提供满足自筹能力的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6年第二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6年6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6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二季度货币;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
- 单位须为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申报企业应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申报单位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必须自主填报项目申报书;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优先支持国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农业高新技术企业、农业科技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具备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的企业及单位;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 申报单位应该是在成都市域内于2024年1月1日以前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且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应当有明确的特点,符合成都优势特色产业发展需要;应当有明确的特点,在适应本地环境、生产性能等方面表现突出,符合成都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需要;必须完全一致;具备批量生产条件;具有一定应用规模;具有生产许可(登记)证等市场准入手续;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供销合作社、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等主体,应具备相应技术研发条件和转化能力,且未发生环保、安全、知识产权以及违法失信等不良行为
- 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申报工作;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04
办理准备
流程与材料
申报材料
- 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3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3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
- 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 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
- 提供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和以上任意一项资金证明,银行贷款授信额度和资金之和不低于自筹资金
- 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即视为骗取财政资金,一律不予受理、取消申报资格或撤销立项项目,并按规定严肃处理
- 提供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附注)及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 提供满足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以及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
准备建议
- 农业科技指南
- 项目储备
05
投入产出
支持方式与注意事项
支持方式
- 支持方式:项目补助;示范基地
- 典型产出:示范面积;新品种;增产增效
- 各层级政策中的奖励与补助表述:
- 四川省:贷款贴息/融资增信
- 申报指标:项目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 申报指标:2026年4月末银行对账单、2026年4月末存款证明、银行授信额度证明),其中:一季度货币资金期末数、4月末对账单资金余额、4月末资金存款余额、银行贷款授信额度不低于自筹资金
投入成本
政策未明确统一投入成本,请结合材料基础、审计检测和项目实施要求单独评估。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 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 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
- 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
06
申报时间
申报批次与截止时间
同一项目可能分年度、分批或分地区申报,每一条都标注了对应的地区和年度;提交前请打开政府源文件再次核对。
正在申报
四川省
2026 年度
截至 2026-09-10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27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申报子项目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主管单位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已截止
四川省
2026 年度
截至 2026-05-29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6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子项目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主管单位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已截止
四川省
2025 年度
截至 2025-05-14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发布2025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申报子项目
- 四川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 主管单位
-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07
企业成长路线
后续可申报项目
08
政策依据
按地区核对政府源文件
四川省
3 份文件其他地区项目
同一项目在不同地区的申报条件、支持标准和截止时间可能不同,请按企业注册地选择对应地区;该项目目前只有下列地区发布过申报通知。
相关政策文件推荐
与本项目主题相关、但不属于当前项目批次的政策文件,可用于了解政策背景和配套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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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匹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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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