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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自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2023年度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补贴公示
按照财政部、民政部印发的《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社〔2011〕6号)及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补充规定的通知》(川财社〔2013〕32号)要求,根据《自贡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冬春临时生活困难补助)预算的通知》(自财建〔2023〕2号)文件精神。板仓街道、高峰街道对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进行审核,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核定,符合冬春救助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3年2月15日-2023年2月2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来人、来电或书面形式至高新区生态环境与应急管理局(电话:0813-8225071)。
附件:查看高新区2022-2023年受灾人员冬春救助补贴公示花名册.pdf(253.71KB)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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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