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 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 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 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金额与指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
-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本省相关部门统一推荐,每个省份推荐总数量不超过8个
- 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单独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遴选推荐
(一)组织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本省相关部门统一推荐,每个省份推荐总数量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单独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推荐部门应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任务,并已纳入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的企业。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排序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kjstjc@agri.gov.cn。
(二)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2025年9月25日前(以寄送时间为准)将纸质版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nykjtjpt@163.com。申报书需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董文孙康泰
联系电话:010-68511009010-68511843
联系邮箱:nykjtjpt@163.com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二)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杨国辉
联系电话:010-59193053
附件:1.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 司
2025年9月2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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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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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