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申报通知已截止

关于开展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发布日期
2025-09-12
申报开始
2025-09-12
企业截止
2025-09-25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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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国家部委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9-12
最晚截止2025-09-25

主要申报条件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 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 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 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金额与指标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
  •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 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本省相关部门统一推荐,每个省份推荐总数量不超过8个
  • 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单独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受理

申报准备建议

  1.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2.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3.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4.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培育壮大涉农科技领军企业,完善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企业重点实验室”)体系布局,根据《农业农村部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我部拟遴选新增一批企业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领域

聚焦基础前沿、国家战略、产业亟需、区域特色等研究方向,着力培育带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重大技术,围绕生物育种(大豆、玉米、生猪等)、农机装备(丘陵农机、农业机器人等)、设施农业、智慧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生态环境等领域开展遴选。

二、遴选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企业为主申报,如联合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其他单位不超过2家。

2.技术创新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掌握核心产业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内部研发体系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较为健全,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带动能力。

3.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优先。

4.拥有年龄与知识结构合理、创新能力突出的研发队伍,专职科研人员不少于30人。

5.具有独立的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实验室或其他科研平台实体,科研条件和设施较为先进,有相对集中的实验用房,面积不低于20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不少于2500万元(不包括生产线上的检测、监控等仪器设备及系统)。

6.已有的科研平台运行2年以上,具有相应的运行经费,研发运行情况良好。

7.无违法违规问题,企业运营情况良好,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遴选推荐

(一)组织推荐。省级农业农村部门统筹本省相关部门统一推荐,每个省份推荐总数量不超过8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部门单独推荐,推荐数量不超过3个。推荐部门应优先推荐承担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战略任务,并已纳入农业科技服务管理系统的企业。请于2025年9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排序推荐名单(附件1)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kjstjc@agri.gov.cn。

(二)填写申报书。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附件2),于2025年9月25日前(以寄送时间为准)将纸质版申报书及证明材料(一式五份)寄送至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电子扫描版(PDF版本)发送至nykjtjpt@163.com。申报书需经推荐部门审核盖章,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一)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

联系人:董文孙康泰

联系电话:010-68511009010-68511843

联系邮箱:nykjtjpt@163.com

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54号

(二)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联系人:杨国辉

联系电话:010-59193053

附件:1.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推荐名单汇总表

2.农业农村部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书(格式)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 司

2025年9月2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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