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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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加强指导,市科技和人才局根据预申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统筹布局本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正式发布本年度申报通知
- 申报条件见《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及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摸底2023年度各单位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现将泸州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市重点实验室分为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和依托企业组建两类。申报条件见《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一)组织填报
符合组建市重点实验室条件的单位,填写《泸州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表》,向推荐单位提出申请。
(二)审核汇总
推荐单位对《泸州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表》进行审核后明确推荐意见并盖章,于3月24日18:00前报市科技和人才局。
三、有关事项
推荐单位对有申报市级重点实验室计划的依托单位应加强指导,市科技和人才局根据预申报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按照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统筹布局本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正式发布本年度申报通知。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科
邮箱:894942534@qq.com。
附件:1.泸州市重点实验室预申报表
2.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3年3月1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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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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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