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工作指南已截止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指南

发布机关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8-14
申报开始
2026-08-14
企业截止
2026-08-21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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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崇州市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6-08-14
最晚截止2026-08-21

主要申报条件

  • 应当作为管护责任主体,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原则,落实村内公益设施管护责任
  • 申报条件且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农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支持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40万元-50万元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违背村民意愿和加重农民负担,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项目,举债兴办的项目,村办公场所和设备
  • 不得用于有其它稳定财政资金来源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高标准农田等
  • 不得修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其它不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的项目

申报准备建议

  1.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2026〕8-9)、《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成财农发〔2026〕46号)、《四川财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规〔2025〕4号)等文件要求,现将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申报指南发布如下。

一、申报主体

崇州市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涉农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项目实施范围

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村内道路,包括行政村范围内的公共道路,含村社道、田间作业道、便民路、连户路等。

(二)小型水利,包括村内水渠、堰塘、桥涵、机电井、小型提灌或排灌站、村内安全饮水工程等。

(三)村容绿化美化,包括村内垃圾收集点、公共厕所、村内绿化植树、路灯等。

(四)村内能源设施,包括集中充电设施、太阳能发电设施等。

(五)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村民休闲娱乐、文化体育、养老助残、儿童关爱、物业管理、治安防范等公共服务设施。

(六)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村内其它公益事业。

农村公益事业项目不得违背村民意愿和加重农民负担,不得用于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项目,举债兴办的项目,村办公场所和设备。不得用于有其它稳定财政资金来源的村级公益性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农村电网改造升级、高标准农田等。不得修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明令禁止的项目以及其它不符合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的项目。

三、补助标准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通过民主程序议定的农村公益建设项目给予奖补,支持项目财政补贴资金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40万元-50万元。

四、申报流程

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行项目库管理,按照“村民议定、村级申报、镇级初审、县级审批、市级备案”的流程审批管理进行申报。

(一)村级申报。实行自愿申报原则,村级负责组织村民议事,提出项目建设方案。具体项目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也可由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通过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定,并编制实施方案。涉及筹资筹劳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二)镇级初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村级上报的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真实性、可行性、有效性等进行初审,重点审核项目建设内容是否符合规定、项目流程是否履行村民民主议事程序、项目筹资筹劳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方案是否科学可行等;要实地察看项目规划和民主表决情况,深入了解村民意愿,对项目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初审同意后,以政府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审批。

(三)县级审批。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对申报项目评估论证、审核入库、批复年度项目;根据年度资金规模和项目排序,会同市财政局择优形成年度项目实施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行业专家等进行评审,并报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四)市级备案。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将对上报的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合规性审核备案,备案通过后,村(社区)方可启动实施项目。

(五)省级抽查。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将对各地农村公益事业项目申报审批情况不定期进行重点抽查。

五、项目建设

(一)项目实施。项目进行备案后,市农业农村局将对项目进行批复,并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完成时间、项目责任、质量要求、验收和绩效考评等要求,各镇(街道)收到批复通知后,督促项目村(社区)按照备案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完成时间及时启动项目实施,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公益事业项目实施的技术指导和服务,督促施工单位履职尽责,强化对施工的各环节、全流程质量监控,提高项目建设的有效性、安全性。

(二)项目验收。项目竣工后,各镇(街)组织村委会、项目监督小组、村民代表等人员开展初验,经多方签字确认后形成报告,以正式文件形式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在此基础上,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全面验收。

(三)建后管护。各镇(街)要督促指导村级建立健全农村公益事业项目运行管护机制,村委会应当作为管护责任主体,按照“谁受益、谁使用、谁管护”原则,落实村内公益设施管护责任。坚持以政府投入与村级自筹相结合方式,从村级运转经费、集体经济收益等渠道,多方筹集落实管护资金,保障村级公益设施管理和养护需要,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效益。

六、上报要求

各镇(街道)于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17:00前按照要求上报项目方案至市农业农村局乡村建设科。联系人:贵庆庆,联系电话:028-82188758。

附件: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模板)

崇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8月14日

附件

崇州市XX镇XX村2026年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实施方案

(参考模板)

一、项目概况

简要介绍项目区位、规模,实施的意义、必要性和目标任务。

二、建设内容

分别对建设内容作出详细说明。

(一)......

(二)......

(三)......

三、资金投入概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入概算

对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筹措和各级资金投入作出说明,明确各级资金的具体建设内容。

(二)项目效益

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等方面作出说明(不要只罗列表述性表达,要求具体、可实现、可预见)。

四、项目进度安排

对项目立项、招投标、施工建设、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作出详细的计划安排。

五、项目组织管理

对项目工作机制、档案管理、组织保障等确保项目规范实施的机制方面作出具体详细说明。(项目管理原则上不单设专班、工作组等)

六、项目建后管护

明确项目管护主体、管护对象、管护措施等。

七、附件材料

项目用地情况说明和村级片区规划(涉及建设用地类项目)、绩效目标表、会议记录、公示照片、项目区位置图、项目平面图(如有)、项目效果图(如有)、主要工程施工图(如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项目落地土地、规划、环评等前期立项要件。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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