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申报通知已截止

成都市温江区2027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储备指南

发布机关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7-31
申报开始
2026-07-31
企业截止
2026-08-05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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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温江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6-07-31
最晚截止2026-08-05

主要申报条件

  • 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 具备落地条件,可按期启动实施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严禁重复申报
  • 不得重复申报储备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一、实施主体

成都市温江区辖区范围内依法登记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村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储备条件

(一)项目可行性较高。建设内容明确具体、工程量清晰,预期效益稳定可测算,能够形成集体经营性资产,有效带动产业发展、提升村集体经营性收入。

(二)要素保障到位。能够落实项目建设配套资金,项目用地、用房等建设要素具备落地条件,可按期启动实施。

(三)主体治理规范。申报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近2年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四)严禁重复申报。以往年度已获得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储备。

(五)实行动态调整。已入库项目若建设条件、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履行储备申报程序。

三、投资标准

每个项目申报财政专项资金150万元左右。项目总投资应与建设内容、实施规模相匹配,鼓励统筹财政配套、集体自筹、社会资本等多渠道资金共同投入。

四、建设内容(储备方向)

以盘活农村集体闲置资产资源为核心导向,支持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立足自身资源禀赋,通过自主经营、村企合作、多村抱团、要素互补等模式,打造带动产业发展、促进集体增收的经营性项目,包括:1.新(改、扩)建农产品加工车间、冷链仓储用房、农业社会化服务中心等经营场所;2.结合现有主导产业,配套开发利用集体闲置资产资源,打造乡村市集、户外露营基地、民宿经营载体等业态;3.围绕产业发展需求,购置粮食仓储烘干、特色农产品加工、农业机械装备等生产经营设施设备;4.其他依托集体闲置资产资源、能够稳定增加集体经济收入的经营性项目。

五、储备应用

实行项目库管理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入库评审,条件成熟的纳入市农业农村局项目库管理。2027年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项目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原则上根据项目储备情况确定,申报项目原则上从储备库中择优产生。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广泛宣传。镇(街)要加大项目储备政策宣传,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全面了解储备项目要求,严格按照《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政府投入“三农”重大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成农计〔2020〕5号)有关要求公开、公平、公正组织储备项目申报工作。

(二)加强业务指导。镇(街)要严格执行《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相关规定,严格项目筛选申报,对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把关,加强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建设内容、实施方案编制等方面的指导,确保项目可实施、能落地、见效益。

(三)做好相关资料报送。镇(街)择优推荐1-3个储备项目,于2026年8月5日前将储备项目申报资料报区农业农村局,逾期视为放弃。

联系人:区农业农村局农经科;联系电话:82728931

附件:2027年度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储备项目申报模板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7月31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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