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部委申报通知已截止

两部门关于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日期
2025-06-23
申报开始
2025-06-23
企业截止
2025-07-31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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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国家部委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6-23
最晚截止2025-07-31

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工业园区等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具有较强颠覆性、引领性的创新型技术,或者提高现有工艺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改进型技术
  • 具有较强代表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应用案例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工业园区等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 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申报的关键技术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成熟可靠,申报的应用场景聚焦实际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 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例
  • 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地方政府从项目审批、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助力非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项目落地、产品推广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并提供实际应用案例和佐证材料
  • 申报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不侵犯相关主体及个人的合法利益
  • 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
  • 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金额与指标

  • 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打通秸秆等非粮生物质收储运关键环节,加快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关键技术、优质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先进产业集群,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生态,现组织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聚焦《行动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以非粮生物基材料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为主线,围绕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展、特色基地培育三大方向开展
  • 特色基地培育:聚焦以非粮生物质综合利用、非粮生物基材料生产为主导产业,较好解决秸秆等非粮生物质收储运难题,产业链条完整、集聚效益明显、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好带动作用的产业基地

申报准备建议

  1.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2.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工信厅联原函〔2025〕2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为落实《加快非粮生物基材料创新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23〕5号,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打通秸秆等非粮生物质收储运关键环节,加快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关键技术、优质产品的推广应用,培育先进产业集群,营造良好的创新发展生态,现组织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创新发展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聚焦《行动方案》部署的重点任务,以非粮生物基材料全产业链创新发展为主线,围绕关键技术创新、应用场景拓展、特色基地培育三大方向开展。具体包括:

关键技术创新:聚焦工业菌种与酶蛋白元件构建、非粮生物质糖化、非粮生物质替代粮食发酵、非粮生物质制备基础化学品及聚合物、低浓度产物高效提纯浓缩等领域,具有较强颠覆性、引领性的创新型技术,或者提高现有工艺生产效率、降低能耗和成本、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改进型技术。

应用场景拓展:聚焦以生物基材料为主要原料的家用塑料制品、工程塑料制品、农业用薄膜塑料、生物医用材料、食品包装材料等产品,在快递物流、酒店餐饮、日用消费、纺织服装、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场景,已实现商业化应用验证,具有较强代表性、示范性、可推广性的应用案例。

特色基地培育:聚焦以非粮生物质综合利用、非粮生物基材料生产为主导产业,较好解决秸秆等非粮生物质收储运难题,产业链条完整、集聚效益明显、对区域经济发展有较好带动作用的产业基地。

二、申报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科研机构,以及工业园区等可向所在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申报主体经营管理规范、规章制度健全,符合安全环保要求,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申报的关键技术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国内领先、成熟可靠,申报的应用场景聚焦实际应用需求和重点问题,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申报材料要求客观、真实,不存在虚假夸大陈述,并提供实际应用案例和佐证材料。

(四)申报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要求,可对外公开,不侵犯相关主体及个人的合法利益。

(五)申报材料要求不涉密。

三、推荐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本地区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典型案例申报工作。申报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填写《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典型案例申请表》(附件1),并附相关佐证材料,报所在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核实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申报案例进行审核,形成推荐意见,并填写“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附件2),推荐数量不限,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案例推荐汇总表、申请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电子版材料发送至yclsshhgc@miit.gov.cn。

(三)推介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在各地报送案例基础上推介发布一批在全国具有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例。

四、成果推广

(一)加大宣传力度。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加大典型案例宣传力度,利用主流媒体、专业期刊、行业网站等各类媒体资源,加强典型案例宣传。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开展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发展经验交流会、案例分享会、供需对接会等活动,促进成果转化与商业合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对于产业转化和产品应用成果,通过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政策等支持装备和产品推广应用。对于获推介单位,在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评审中给予优先支持。支持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为相关企业、园区提供担保、信贷等绿色金融支持。

(三)做好要素保障。对应用成果突出、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鼓励地方政府从项目审批、政策支持、资金扶持等方面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助力非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项目落地、产品推广。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 010-68205592

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    010-59193032

附件:

1.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典型案例申请表.doc

2.非粮生物基材料产业典型案例推荐汇总表.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5年6月23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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