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区工作指南已截止

关于温江区2026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农机装备补短板攻关)的申报指南

发布机关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
2026-06-15
申报开始
2026-06-15
企业截止
2026-06-19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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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温江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6-06-15
最晚截止2026-06-19

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需组建由本地科研院所牵头,农机制造、推广、应用等多单位参与的联合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产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应为在蓉科研院所,具备稳定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科研条件等,负责项目申报,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
  • 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 申报需向牵头单位所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如牵头单位所属地农业农村局不涉及农业生产,可向联合体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所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
  • 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组建由本地科研院所牵头,农机制造、推广、应用等多单位参与的联合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产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应为在蓉科研院所,具备稳定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科研条件等,负责项目申报,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 具备创新性、突破性的急需农机产品为重点,探索“政研制推用”模式,支持科研院所、农机企业牵头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建联合体,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进行试验熟化,改进、完善其性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整机装备、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等应用攻
  • 具备稳定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科研条件等,负责项目申报,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 具备一定的制造实力、积极性高的本地农机制造企业参与组建联合体
  • 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应用场景)
  • 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即附件),各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 提供附件所列内容

金额与指标

  •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设备和材料部分补助不低于财政补助总额的60%
  • 其中:农机制造企业参与、且为企业本身的原创产品,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
  • 引进产品经专家评审、处室研究、党组审议后,给予总投资最高不超过80%的财政补助
  • 其余农机装备均定义为引进产品) 四、完成期限 实施期限自正式立项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因农作物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实施周期则酌情顺延

申报准备建议

  1.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2.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3.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4.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加快农机化发展的决策部署,补齐我区农机装备短板,推动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根据《成都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6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农机装备补短板攻关)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成农办〔2026〕46号)精神,现就我区2026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农机装备补短板攻关)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我区粮油、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的农机装备短板弱项,以具备创新性、突破性的急需农机产品为重点,探索“政研制推用”模式,支持科研院所、农机企业牵头与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组建联合体,通过原始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并进行试验熟化,改进、完善其性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新型整机装备、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等应用攻关,研制适宜我市农业生产实际需要的农机新装备新技术,打通农机创新产品和研发成果落地“最后一公里”。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租赁)、材料购置(加工)、技术引进、专家咨询、宜机化改造、作业补贴等。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组建由本地科研院所牵头,农机制造、推广、应用等多单位参与的联合体,原则上从项目储备库中择优产生,同时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应为在蓉科研院所,具备稳定的科研队伍、良好的科研条件等,负责项目申报,并与其他单位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自承担的任务、经费比例、知识产权权属等。

2.鼓励具备一定的制造实力、积极性高的本地农机制造企业参与组建联合体。(非硬性要求)

3.申报单位能够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性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成果转化的技术支撑队伍与相关经验,能完成技术应用落地实施(应用场景)。

4.申报单位需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需取得或申请专利、完成技术规程编制等成果,并承诺成果在我市转化应用。

5.项目申报需向牵头单位所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如牵头单位所属地农业农村局不涉及农业生产,可向联合体中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所属地农业农村局申报。

三、补助标准

单个项目补助不超过50万元,设备和材料部分补助不低于财政补助总额的60%。其中:农机制造企业参与、且为企业本身的原创产品,财政补助比例不超过总投资50%;引进产品经专家评审、处室研究、党组审议后,给予总投资最高不超过80%的财政补助。

(注:原创产品定义是农机制造企业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且农机装备为企业本身的产品;其余农机装备均定义为引进产品)

四、完成期限

实施期限自正式立项起原则上不超过1年,若因农作物生产周期等客观因素影响,实施周期则酌情顺延。

五、其他要求

请各申报主体严格按照本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即附件),各申报主体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完整提供附件所列内容。区农业农村局将根据申报情况,按程序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将在本网站进行公示,敬请留意。

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6月19日(星期五)前,逾期不再受理。材料报送地址:温江区农业农村局农机科(温江区柳城街道人和路733号海科大厦40808)。

(联系人:郝静;联系电话:028-82725025)

附件:2026年市级农机现代化发展项目(农机装备补短板攻关)实施方案(点击下载)

成都市温江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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