郫都区申报通知正在申报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关于组织申报2027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的函

发布机关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本站收录时间
2026-11-04
政策发布日期
2026-11-03
申报开始
2026-11-03
企业截止
2026-11-10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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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郫都区
文件状态正在申报
开始日期2026-11-03
最晚截止2026-11-10

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申报主体于2026年11月10日17:00前将正式项目申报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中心农经科(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32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dqnjz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的申报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支持,主体提交的申报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街道(镇)、区内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

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7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6〕432号)以及《成都市农业农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2027年中央财政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第一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实施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请各街道(镇)高度重视,组织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报,申报主体于2026年11月10日17:00前将正式项目申报书报送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发展中心农经科(郫都区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2号楼321室),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pdqnjzx@163.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区农业农村局严格执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项目储备管理办法》(川农函〔2021〕445号)、《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重点项目竞争立项管理办法》(川农发〔2023〕15号)、《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成农办〔2024〕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公开、公平、公正组织申报,往年已经申报和实施过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的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不予支持,主体提交的申报实施方案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审定,按程序报市农业农村局。

附件:1.2027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

储备指南

附件1:2027年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指南

2.2027年XXX合作社(家庭农场)中央财政生产设施条件改善项目储备项目申报书(模板)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6年11月2日

(联系人:徐春;联系电话:60272072)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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