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遴选 1.场所依托的实施主体单位(科研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一年(含)以上,注册地为郫都区,场所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 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机构,自愿申报,带上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
- 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机构将申报资料,于2026年8月26日17:00时前报送到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6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 注册地为郫都区,场所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 具备“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业绩
- 具备推广3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在郫都区开展3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职业经理人优先),55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文凭
- 具备推广1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在郫都区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指导服务5户以上,开展1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郫都区,推广机构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 具有能力全面,专业过硬,制度健全,定期培训的基础条件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资料装订成册(不接受不规范资料),内容包含:①示范场所: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实施方案、规模面积证明材料、与科研院校合作方案或协议、推广主推技术资料、观摩培训图片、信用查询印证等资料
- 证书、本土专家证书、乡村工匠证书等复印件,申报表、实施计划,其他荣誉证书、信用查询印证、类似经历印证等资料
金额与指标
- 革与建设工作,按照《郫都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区2026年拟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2个(包括蔬菜、粮食产业),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个,建设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1个,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和招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遴选 1.场所依托的实施主体单位(科研推广单位、农业企业、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申报准备建议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街道(镇)、新型经营主体:
为了加快推进我区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按照《郫都区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精神,我区2026年拟建设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2个(包括蔬菜、粮食产业),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5个,建设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1个,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遴选和招募,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农业科技示范场所遴选
1.场所依托的实施主体单位(科研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等)应在工商局正式注册一年(含)以上,注册地为郫都区,场所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场所具备“四有”标准:有一定面积规模、有较强的科技支撑团队、有可持续的运行发展机制,有农业科技示范展示业绩。
3.场所与至少1个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示范、展示、培训作用,签订有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4.场所需具备推广3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在郫都区开展3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遴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从事现代农业生产技术能力较强、帮扶意愿较高,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大的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农业职业经理人优先),55岁(含)以下,初中(含)以上文凭。
2.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主体需具备推广1项以上农业主推技术(模式),在郫都区开展科技示范和科技指导服务5户以上,开展1次以上观摩培训活动。
(三)建设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
1.推广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郫都区,推广机构运行良好、管理规范、档案健全。
2.队伍建设良好,具有能力全面,专业过硬,制度健全,定期培训的基础条件。
3.推广机构与至少1个市级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发挥试验、示范、展示、培训作用,签订有技术支持服务协议。
4.推广机构具备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条件。
二、申报步骤
1.申报资料报送。凡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机构,自愿申报,带上单位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等原件、复印件。
2.规范资料制作。按照要求将所提供资料装订成册(不接受不规范资料),内容包含:①示范场所: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技术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表、实施方案、规模面积证明材料、与科研院校合作方案或协议、推广主推技术资料、观摩培训图片、信用查询印证等资料。②示范主体:封面、目录、新型经营主体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本土专家证书、乡村工匠证书等复印件,申报表、实施计划,其他荣誉证书、信用查询印证、类似经历印证等资料。③推广机构:封面、目录、营业执照(三合一)、负责人身份证、申报表、实施方案、与科研院校合作方案或协议、推广主推技术资料、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资料图片、信用查询印证等资料。
三、遴选程序
组织专家小组对参与遴选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机构申报资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纳入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任务示范场所地、示范主体和推广机构实施范围,并及时要求示范场所制定场所建设方案、与示范主体签订服务协议。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时间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科技示范场所和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推广机构将申报资料,于2026年8月26日17:00时前报送到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6办公室区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2.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郫都区政府第一办公区2号楼266(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科教科)
联系人:骆永亮、朱静
联系电话:028-86550519
附件:1.2026年郫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申报表
2.2026年郫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申报表
3.2026年郫都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标准化基层农技推广机构申报表
关于开展2026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农业科技示范场所、示范主体、示范机构遴选公告
成都市郫都区农业农村和林业局
2026年8月24日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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