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须在川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 申报企业须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加盖公章,提交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相关公司章程和权属关系等证明材料
- 提交相关资料,于4月18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
- 提交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 发票与支付凭证需互为印证
金额与指标
-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75号)要求,现将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政策内容 (一)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
- 对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
- 对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 其中,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申报主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对象原则上不少于10户在川注册的中小企业法人实体
- 联系电话: 企业服务小组:86248815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86264187 附件:1.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达标信息统计表附件1 2.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申报书(2026年第一批)附件2 3.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汇总表(2026年第一批)附件3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主体名单
- 不得交叉,严禁同一采购支付凭证多处申报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巩固拓展经济回升向好势头相关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75号)要求,现将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兑现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对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500万元、1000万元激励。对2025年生产规模1亿元以上,且2025年1至12月和2026年1至3月生产规模比上年同期同时增长10%—20%、20%以上的专精特新中小工业企业,省级财政分别给予30万元、50万元激励。
(二)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对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符合条件的工业领域大企业大集团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及服务累计支付超过5000万元的,省级财政按照实际支付采购金额的1%给予奖补,单户企业最高200万元。
二、基本条件
相关企业须在川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依法履行统计申报义务。其中,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申报主体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对象原则上不少于10户在川注册的中小企业法人实体。
(二)申报企业缴纳的水、电、气费及维修费,基础电信业务通讯费、道路通行费、车辆燃油(气)费、办公及餐饮服务费等以及采购未经加工的原材料(煤炭、矿砂、矿产、原木、原粮等)成本,均不计入项目发生的金额。累计支付金额须剔除内部关联交易。
(三)大企业大集团采购行为发生的时间及对应支付的时间均应在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相关发票与支付凭证需互为印证。
(四)以大集团为申报主体的,应包括1户及以上工业领域大企业;包含控股公司、全资子公司采购内容的,需提供相关公司章程和权属关系等证明材料。同一大集团所属企业申报相关支付凭证不得交叉,严禁同一采购支付凭证多处申报。
三、时限要求
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
符合条件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2026年第一批)”申报栏提交相关资料,于4月18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企业须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加盖公章,提交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联系电话:
企业服务小组:86248815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86264187
附件:1.2025年生产规模50亿元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增长激励达标信息统计表附件1
2.四川省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申报书(2026年第一批)附件2
3.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汇总表(2026年第一批)附件3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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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