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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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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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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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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报)
- 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及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 申报条件 (一)凉山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后以申报单位角色在线填报,在线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签字部分扫描件,并在系统中提交至推荐单位
- 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并将系统汇总形成的《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报州科技局
- 申报材料 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报)
- 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2021、2022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如企业首次入统则只提供2022年度报表
- 提交申报材料纸件,所有材料均作为附件在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
- 申报材料严格把关
- 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及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金额与指标
- 最终补助额度即为分段计算额度的总和,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按舍去原则精确到千元,单个企业获得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 追回补助资金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科技部门、财政局、统计局、税务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我州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凉山州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后补助实施暂行办法》(凉科局〔2022〕103号)规定,州级科技计划统筹安排资金对全州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后补助。现将2021-2022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凉山州行政区域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发生安全、环保等问题的企业。
(二)企业2021、2022年度按规定在汇算清缴期内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向统计部门报送了研发活动数据,且2022年度相较2021年度研发投入增量超过50万元。
二、计算依据和补助标准
以企业2021、2022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向税务部门申报的享受税前加计扣除的研发投入数额作为补助计算依据。
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额度采用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计算:增量50万元(含)至100万元(含)的部分,州财政按3%给予补助;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的部分,按2%给予补助;1000万元至5000万元(含)的部分,按1%给予补助;5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给予补助。最终补助额度即为分段计算额度的总和,单个企业补助金额按舍去原则精确到千元,单个企业获得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2021-2022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实行网上申报。
(一)申报身份获取。
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 /> (二)申报企业填报。
申报材料由申报企业管理员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后以申报单位角色在线填报,在线上传相关报表及盖章签字部分扫描件,并在系统中提交至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为所在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
(三)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
推荐单位进行申报材料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推荐,并将系统汇总形成的《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附件2)打印盖章后报州科技局。
四、申报材料
申报研发投入后补助的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申报系统填报)。
(二)企业报送给税务部门的企业2021、2022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主表及《研发投入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附表。(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三)规上企业同时提供报送给统计部门的2021、2022年度企业研发统计年报报表(含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如企业首次入统则只提供2022年度报表。(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
五、申报时限
(一)2021-2022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网上申报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2024年7月31日16时。
(二)推荐单位于2024年8月9日前,将申报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州科技局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
六、工作要求
(一)为减轻申报企业负担,申报企业不提交申报材料纸件,所有材料均作为附件在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上传。
(二)推荐单位要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各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作为推荐单位,需会同同级统计、税务部门进行审核,并与同级财政、统计、税务部门会签后将汇总表函报州科技局。
(三)州级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申报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区分正常的生产成本费用支出和研发费用支出,对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助资金及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追回补助资金。
七、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
州科技局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罗晶,联系电话:2185022
州财政局教科文科宋绍萍,联系电话:2168470
州统计局综合统计科付丽,联系电话:8615017
州税务局所得税科吕刚,联系电话:2163548
(二)填报技术咨询。
州科技局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毛伍来0834-2185022
附件:
1.2021-2022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请表
2.2021-2022年度凉山州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汇总表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税务总局凉山州税务局
2024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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