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是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 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推荐,并联合财政部门向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 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线上传满足指南限制条件及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相关的附件材料
- 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 应当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 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 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
- 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申报项目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项目立项后自筹资金不能减少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 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推荐,并联合财政部门向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 提交(所有需盖章、签字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 提交申报书纸质件材料
金额与指标
- 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申报项目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项目立项后自筹资金不能减少
-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 失信记录
- 不得申报2026年度项目(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 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
- 不予受理
-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
申报准备建议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用实际经营、投资到位、入统、人员社保和合法纳税证明地方贡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财政局,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州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全会精神和年度科技创新工作部署,决定启动2026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限
2026年度凉山州科技计划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时间为:2026年2月28日—2026年3月15日18时。项目申报时间截止后,项目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资料及所有附件材料均需在“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lsz.sckjfw.cn/)项目管理系统填写和上传。所有申报项目均需符合以下申报要求和相关指南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
2.项目牵头单位应是依法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凉山州行政区域内实际开展科技创新活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3.企业牵头申报的,须在申报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研发投入情况,需提供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证明。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607-1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607-2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重点支持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
4.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企业除资产及经营状态良好外,还应当具有相应的资金筹措能力。自筹资金与申请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申报项目时上月末企业财务报表、上月末银行对账单或银行贷款授信材料等),项目立项后自筹资金不能减少。
5.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
6.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须附项目合作协议,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资金分配和权利义务,加盖所有合作单位公章并扫描上传。
7.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新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
8.项目申报单位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不良信用记录和科研失信记录。已连续3年获得州级科技计划项目资金支持或有3个及以上项目未完成验收的企业,本年度不再支持。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院士除外),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指南中有对项目负责人有明确要求的按指南要求执行。
2.每个项目负责人2026年度项目限申报1项。目前承担有州级科技计划项目且尚未完成验收的或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2026年度项目(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
(三)推荐单位要求。
1.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
2.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统一推荐,并联合财政部门向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报送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
(四)其他要求。
1.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多渠道、跨计划、跨部门重复申报。
2.项目执行期从2026年5月1日起(指南有明确规定的除外),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
3.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在线上传满足指南限制条件及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相关的附件材料。
4.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
5.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身份获取。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注册申报单位后再注册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指南有特殊说明的除外)。项目负责人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根据相关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签字、盖章部分扫描后在线上传。
(三)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凉山州科技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所有需盖章、签字部分须作为附件扫描上传)。
(四)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进行申报项目的网上审核、汇总和推荐,并出具推荐函报州科技局。各县市推荐的项目由科技部门、财政部门联合出具推荐函和项目汇总表,报州科技局和州财政局。
(五)申报书修改。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推荐单位均可联系“项目审核单位”撤回申报书进行内容修改。修改后,项目申报书及其附件须在申报截止时间以前完成项目申报单位审核和在线提交。
四、材料报送
推荐单位报送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为:2026年3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项目申报时不提交申报书纸质件材料。待申报项目获得立项后,另行通知报送申报书纸质件。
项目推荐函寄送地址:西昌市普宁南路12号州级机关第二办公区B区B1号楼九楼州科技局。州科技局联系人:耿超 0834-2185022,州财政局联系人:宋绍萍0834-2168470。
五、申报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系统操作咨询:谭琪0834-2185022(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二)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1.基础研究、应用研究:
科技计划与政策法规科耿超0834-2185022
2.农业科技创新:
农村社发与科学普及科寇曦0834-2185089
3.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成果转化与产业促进科吴健0834-2185087
4.科技人才发展:
科技人才与科技合作科何建0834-2185066
(三)申报平台技术支持热线:焦伟超 028-85231642,028-8524995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
附件:1.凉山州2026年度基础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2.凉山州2026年度应用研究项目申报指南
3.凉山州2026年度农业科技创新项目申报指南
4.凉山州2026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申报指南
5.凉山州2026年度科技人才发展项目申报指南
凉山州科学技术局
2026年2月27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