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这个项目是什么
| 申报项目 | 成都市总部企业认定 |
|---|---|
| 项目层级 | 市级 · 成都市 |
| 主管单位 | 以该地区当期通知为准 |
| 前置条件 | 以当期通知为准 |
| 已收录批次 | 0 个 |
| 申报时间 | 暂未收录到公开申报窗口,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
03
准入判断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总部型企业
申报条件
- 申报企业须提供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发明专利申请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通过,则在母公司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 申报条件 (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
- 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2.线下报送
- 企业须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2.线下材料报送按照企业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要求执行,企业需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后报送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经初核汇总后由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报送
- 申请企业应如实、自主填报申请表,并按要求提供有关佐证材料,即可完成申请
- 申请企业需符合《办法》中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有关认定标准
- 企业须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申请复核并通过,在该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 企业须提供2024年度、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申请复核并通过,在该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 申报条件 (一)企业为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 (二)进入2025年度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名单的,应在2025年内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 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研发支出、研发人员、高新技术产品占比符合国科发火〔2016〕32号文件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条件
-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 三、政策享受时限 (一)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2025年全年有效的企业,享受政策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 申报条件 (一)企业工商注册、税务解缴关系在新都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04
办理准备
流程与材料
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 准备劳动/合作关系、社保、岗位职责、研发任务和人才实际贡献证据。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 提前关注:总部经济政策、招商目录
- 建议材料: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附件4),按顺序装订成册并胶装,封面、声明及骑缝均需加盖企业公章一式一份和扫描件PDF版、2026年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信息表(附件2)WORD可编辑版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网上初审和现场核实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建议材料:提供2023—2025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发明专利申请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通过,则在母公司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模板 5.申报企业上传平台的佐证材料整理目录 6.武侯区项目申报相关事宜 附件1-6
- 建议材料: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3.母公司若以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数据、发明专利申请或复核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并通过,则在母公司资质有效期内,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
- 建议材料: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4日
流程与材料以该地区当期政府通知为准。
05
投入产出
支持方式与注意事项
支持方式
- 政策目的:吸引总部结算和高端要素集聚
- 主要支持方式:认定;分档奖励;要素保障
- 典型产出:营收;税收;就业;管理职能
- 第一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即日起至2026年6月14日截止,各企业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6月18日
- 第二批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从2026年10月1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截止,各企业纸质文件报送时间截止到2026年10月30日
- 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转跳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上传相关佐证资料(详见附件5),并同步规范制作纸质申请材料(详见附件4),务必于线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完
- 申报前须先在培育平台完成数字化水平评测
- 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培育平台)点击“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去申报”,在转跳页面登录后,在线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表单”、上传相关佐证资料,并同步规范制作纸质申请材料
- 川经信办函〔2026〕159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企业〔2026〕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投入成本
申报成本取决于材料基础、审计检测和项目复杂度。先完成资格与窗口核验,再决定是否投入申报准备。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依据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等判定结果为准)
- 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 个别批次明确限制申报企业通过第三方机构代为申请;是否适用、允许哪些辅助工作,以该批次政府通知和主管部门口径为准
- 不得重复申报
- 禁止企业三年内再次申请
- 不予推荐
- 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严禁弄虚作假
- 不予受理
06
申报时间
申报批次与截止时间
同一项目可能分年度、分批或分地区申报,每一条都标注了对应的地区和年度;提交前请打开政府源文件再次核对。
当前没有开放中的申报窗口
可先核对条件和准备材料,开放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07
企业成长路线
后续可申报项目
后续匹配应以企业完成本项目后形成的资质、投入、成果和经营数据为依据。
08
政策依据
按地区核对政府源文件
暂无已发布的政策源文件,本项目指南暂不作为申报凭据。
拓展
上下级政策
同一项目的其他层级
本页只写“成都市”层级的申报条件、批次与支持标准。上级、下级的同类项目条件与截止时间不同,请分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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