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项目概况
这个项目是什么
| 申报项目 | 概念验证中心 |
|---|---|
| 项目层级 | 跨层级 |
| 主管单位 | 以该地区当期通知为准 |
| 前置条件 | 以当期通知为准 |
| 已收录批次 | 0 个 |
| 申报时间 | 暂未收录到公开申报窗口,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
03
准入判断
申报条件
适用对象
- 高校院所
- 医院
- 企业
- 服务机构
申报条件
- 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规范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 企业需求的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实施机制,强化企业主导的产学研协同攻关,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机构通过自主立项、多样化选题开展科研攻关
- 应当坚持服务国家战略,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自立自强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 应当加强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组织领导,将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科技创新投入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健全统筹协调机制,研究解决重大事项
- 应当做好本行政区域内推进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有关工作
- 应当根据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规划,结合区域优势和产业特点,明确本行政区域内的重点任务和具体举措
- 应当发挥成都、绵阳创新主引擎的辐射带动作用,支持省域经济副中心建设特色创新高地,推动国家和省级新区、开发区提升创新能级,构建核心带动、多点支撑的区域创新格局
- 应当统筹各类科技创新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布局,完善建设、发展支持机制
- 应当健全具有四川特色的实验室体系,支持和服务保障在川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建设,建设天府实验室和省重点实验室
- 应当支持建设国家技术创新中心、新兴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大学科技园等国家级创新平台
- 应当支持高等学校围绕重大战略、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需求,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持续提升学科专业建设、成果产出与产业体系的契合度
- 应当支持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加强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支持高等学校加强基础学科、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建设,构建特色优势专业集群
04
办理准备
流程与材料
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 保留改造前基线、方案、系统集成、上线数据和效率质量改善证据。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 提前关注:管理办法、平台征集
- 建议材料:提供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应急抢修等服务,夯实农忙时节农机快速抢修保障能力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会商财政局择优选定拟推荐的县(市、区)(其中,成都市不超过2个、其余每个市州不超过1个),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的科学性、可行性,申报内容与农机装备产业发展方向、本地资源禀赋的契合度,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以及绩效指标的可考核性等
- 建议材料: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装备产业一处
- 建议材料:提供科技支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 建议材料: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工程化和产业化开发全流程服务
- 建议材料:提供多元化融资支持
- 建议材料:提供下列要素保障: (一)健全多元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加大财政科技创新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用于科学技术经费稳定增长,引导全社会持续提高科技创新投入的总体水平
流程与材料以该地区当期政府通知为准。
05
投入产出
支持方式与注意事项
支持方式
- 政策目的:补足成果早期验证公共能力
- 主要支持方式:平台认定;建设/绩效补助
- 典型产出:项目储备;验证服务;融资转化
- 重大任务支持政策及评价内容(试行)〉的通知》(川府发〔2026〕12号)要求,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推动我省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开展农机装备产业建圈强链培育引导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择优遴选一批农机装备产业基础扎实、发展思路清晰、实施路径可行、保障机制完善的县(市、区)实施重点培育
- 支持县(市、区)、重点企业强化农机装备品牌培育,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四川制造农机品牌
-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会商财政局择优选定拟推荐的县(市、区)(其中,成都市不超过2个、其余每个市州不超过1个),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 各县(市、区)根据实施方案,择优对不少于3户企业或机构给予支持,支持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 培育引导资金按《四川省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23〕382号)管理,严格落实《地方财政补贴负面清单(2026年版)》要求,已获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安排,不得用于与支持方向无关
投入成本
申报成本取决于材料基础、审计检测和项目复杂度。先完成资格与窗口核验,再决定是否投入申报准备。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需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同意,且调整后的绩效目标等不得降低
- 收回资金等措施
- 不得用于与支持方向无关的支出
- 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擅自调整
- 不予受理
- 失信惩戒对象、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有效期内
- 不得同时申领算力券和成都市科技创新券
- 不得转让、赠送(OPC社区运营主体除外)、买卖、出借等
- 追回算力券及已兑现资金,取消后续申领使用资格,且2年内不可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产业项目,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 不得少于6个月
06
申报时间
申报批次与截止时间
同一项目可能分年度、分批或分地区申报,每一条都标注了对应的地区和年度;提交前请打开政府源文件再次核对。
当前没有开放中的申报窗口
可先核对条件和准备材料,开放时间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07
企业成长路线
后续可申报项目
后续匹配应以企业完成本项目后形成的资质、投入、成果和经营数据为依据。
08
政策依据
按地区核对政府源文件
暂无已发布的政策源文件,本项目指南暂不作为申报凭据。
拓展
上下级政策
同一项目的其他层级
本页只写“跨层级”层级的申报条件、批次与支持标准。上级、下级的同类项目条件与截止时间不同,请分别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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