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须为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
- 单位应当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 单位应联合省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 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中的权责与分工
- 应当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 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地、10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3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团队,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运行机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
- 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
- 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地、10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3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团队,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运行机制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 提供与申报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金额与指标
- (二)省技术创新中心须协同省内外优势高校院所、国省级创新平台,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 (三)省技术创新中心要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着力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并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用于推陈出新,构筑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运行机制
申报准备建议
- 准备劳动/合作关系、社保、岗位职责、研发任务和人才实际贡献证据。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技术创新中心建在重点产业链上,支撑我省重点产业建圈强链。根据《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工作指引》(川科政〔2025〕3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新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聚焦我省“17+N”重点产业链,重点围绕人工智能、航空航天、低空经济、深地深海、新能源、绿色建材、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现代农业等我省优势产业及未来产业领域。本批次具体建设方向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 /> 二、申报要求
(一)牵头建设单位须为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业链链主企业或科技领军企业。
(二)牵头建设单位应当具有行业公认的技术创新和研发优势、领军人才和团队。近5年承担过国省级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或获得过国省级科技奖励,或在相关领域有高水平科研成果产生并转化应用。
(三)应当具备良好的科研条件,拥有1000平方米以上的研发场地、1000万元以上的研发设备、30名以上的研发人员团队,并具有相对独立的人、财、物管理运行机制。
(四)牵头建设单位应联合省内外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院所等共建省技术创新中心。
(五)共建单位与牵头建设单位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在技术创新中心建设运行中的权责与分工。
三、建设任务
(一)省技术创新中心应组织开展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等战略研究和技术攻关,推动行业领域重大技术创新成果示范应用与工程化产业化。
(二)省技术创新中心须协同省内外优势高校院所、国省级创新平台,为产业链企业提供专业化技术创新服务,孵化和培育壮大一批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省技术创新中心要大力引进国内外高端创新人才,着力培育优秀青年人才,并在项目管理、资金投入、成果转化等方面用于推陈出新,构筑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管理运行机制。
四、申报程序
(一)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附件2),并提供与申报要求相符的证明材料,一式2份装订成册。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编制的建设方案及附件进行审核,并出具推荐函,于11月14日前报送。
(三)形式审查。重点对建设方案规范性、完整性以及推荐单位预审情况等开展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建设方案,通知进入评审环节。
(四)评审考察。科技厅将按程序组织开展答辩评审和现场考察工作。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 张文、魏锡均
电 话:028-86677159,028-86710094
地 址:科技厅209办公室(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
附件:1.新一批省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建设领域
2.四川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参考模板)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0月3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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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