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信息
先确认文件性质与发布信息
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成都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
首次认定 10 万元、重新认定 5 万元,通过“免申即享”意愿确认后由区(市)县拨付。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
成都市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成都市发布的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将新品种新技术用于生产。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成都市农贷通/贷款贴息
成都市农贷通/贷款贴息:成都市发布的农贷通/贷款贴息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取得合规贷款并用于农业经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平台
成都市工业互联网平台:成都市发布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建设平台并服务产业链企业。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相关精神和省市稳外贸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我市跨境电商向高水平高质量发展迈进,结合我市跨境电商发展实际,成都市商务局会同成都海关、外汇局四川省分局、市委金融办、市口岸物流办、市税务局起草了《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若干措施》及《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试行)》,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6年8月19日—2026年8月26日。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安排和重点工作推进需要,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予以缩短。
二、反馈意见方式
(一)电子邮件:sswjmycx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或“《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二)信函邮寄:成都市高新区蜀锦路68号成都市商务局贸易创新处714室收,邮编:610081,联系电话:028-61883722。请在信封上注明“《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或“《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三、有关要求
以企业、商协会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企业、商协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匿名反馈意见一律不予采纳。
特此通告。
附件:1.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2.成都市支持企业参与跨境电商出口阳光化申报试点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成都市商务局
2026年8月19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