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流区工作指南已截止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发布《双流区2026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机关
其它
发布日期
2025-12-31
申报开始
2025-12-31
企业截止
2026-01-20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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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双流区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12-31
最晚截止2026-01-20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材料不齐、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金额与指标

  • 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 按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区供销社研究并制定了《双流区2026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

按照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区供销社研究并制定了《双流区2026年市级供销合作社培育壮大工程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现就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申报方向

支持开展县域农资保供体系、基层社高质量发展、县域流通服务体系(农资除外)、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数字供富体系5个方面内容建设,推动完善供销服务体系。具体要求详见《申报指南》。

二、项目申报及立项程序

(一)申报项目。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按照《申报指南》要求,做好本单位项目申报组织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初审工作,并报区供销社审批。

(二)审批立项。区供销社成立项目评审组,对申报项目可行性和绩效性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审合格的项目择优排序,经区供销社党组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审定结果后予以立项,并上报市供销社核准备案。

二、相关要求

(一)各基层供销社、社有企业请于2026年1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一式五份报区供销社经济发展科,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报送材料真实、准确、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取消申报主体资格。提供的佐证资料要完整、清晰,因材料不齐、资料残缺或模糊影响项目申报、评审的,由申报单位自行负责。

成都市双流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12月31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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