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 企业应为本省注册企业,持有试点涉及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证持有人与申报企业一致
- 申报应用试点创新医疗器械应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或已进入产品注册申报阶段
-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
- 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或已进入产品注册申报阶段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要求
- 申报材料及所附证明材料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 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 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书面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分别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及省卫生健康委,申报材料盖章后(纸质版一式八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川经信医药〔2024〕25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医药工业和医疗装备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要求,推动我省医疗器械领域高质量发展,依据《四川省推进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2024年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包括诊断检验仪器和试剂,治疗装备和器械,监护与生命支持装备,中医诊疗装备,保健康复装备,植介入及口腔医疗器械,智慧医疗、辅助诊断、移动医疗和其他类医疗器械等8个方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申报主体由牵头医疗机构与生产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组成“1+1+N”医工联合体共同申报。其中:1家本省重点医疗机构和1家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联合牵头,N家医疗机构、院校、研究单位、配套企业、行业协会、学会等共同参与(“N”可吸纳部分省外单位参与)。1家单位(包括企业和医疗机构)可以参与多个不同应用试点。
(二)申报单位要求。医工联合体内所有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等事故。牵头医疗机构原则上应为三级甲等,且应为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临床医学研究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依托)单位之一。牵头企业应为本省注册企业,持有试点涉及医疗器械的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且注册证持有人与申报企业一致;或相关产品入围国家有关重大研发计划。
(三)申报产品要求。申报应用试点创新医疗器械应已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生产许可证,或已进入产品注册申报阶段。
(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及所附证明材料等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方式。
各市(州)经信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等单位,按照自愿原则组成医工联合体进行申报。申报单位编写试点申报书及试点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报送时间。
各市(州)经信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按照属地化原则分别对牵头生产企业、牵头医疗机构的资质和申报材料等进行审查,并于2025年1月17日前将书面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分别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及省卫生健康委,申报材料盖章后(纸质版一式八份和电子版盖章扫描件)报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组织评估。
经济和信息化厅将联合教育、科技、人社、卫生健康、医保、中医药、药监等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进行专家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应用试点。
联系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医药产业处 冯镍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食品处 高燕
联系电话:028-86266037、86138262
电子邮箱:29525958@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
1.四川省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书 2.××××应用试点实施方案
3.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推荐汇总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中医药管理局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列表>>
关于组织2024年创新医疗器械融合应用试点申报的通知附件1-3.zip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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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