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申报通知待核验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关于转发《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关
成都市高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
2025-12-31
申报开始
2025-12-31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高新区
文件状态待核验
开始日期2025-12-31
最晚截止未明确

主要申报条件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区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严禁弄虚作假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超出入库时间1年未开工(或未购置设备),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逐级上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处,并退出项目库
  • 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修改,需经市经信局同意后调整
  • 不得享受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有关政策支持

申报准备建议

  1.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相关企业:

按照《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现开展2026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入库要求

(一)企业(项目承担单位)需在成都高新区登记注册、项目在我区实施,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我区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二)符合国家、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

(三)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对填报的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

二、工作流程

(一)入库流程。

1.符合条件的企业(项目承担单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 style="font-size: 12pt;">    2.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成都市经信局逐级审核通过后,纳入项目库管理。

(二)退出流程。

若企业(项目承担单位)入库后在安全、环保等方面发生重大事故,企业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超出入库时间1年未开工(或未购置设备),由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逐级上报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改造处,并退出项目库。

三、工作要求

(一)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我局将于每月4号前完成一次项目审核或更新。

(二)请辖区内相关企业、产业园区、科研单位等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入库、退库、修改工作,确保所有符合要求的项目及时入库。

(三)入库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调整修改,需经市经信局同意后调整。

(四)按照“先入库、再申报”原则,未纳入储备库项目不得享受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有关政策支持。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6年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成都高新区发展改革局

2025年12月30日

联系人:邱老师,028-87359455(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00)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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