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报通知已截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5年“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25-05-12
申报开始
2025-05-12
企业截止
2025-05-28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四川省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5-12
最晚截止2025-05-28

这份政策对应哪些项目

已匹配项目

四川省天府科创贷

四川省天府科创贷:四川省发布的天府科创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规范创新数据并获得信用贷款。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

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推荐

可能需要的材料

  • 合同、银行实际放款凭证、付息凭证、贷款结清凭证
  • 合同、担保费发票
  • 合同、保费发票
  • 合同、评级费发票
  • 合同、评估费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金额与指标

  • 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 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 对通过保险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 对获得信用贷款而进行的信用评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给予补助
  • 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进行的评估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情况存在异常的企业,或被列入限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的企业,不符合补助要求

申报准备建议

  1.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2.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科技局和扩权县(市)科技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财政厅科技厅《关于实施四川省“天府科创贷”试点工作的通知》(川财教〔2020〕78号)规定,拟对获得“天府科创贷”融资的企业给予成本补助。现就申请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通过“天府科创贷”获得融资支持,并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期间按期结清贷款的企业。

二、补助类型

企业根据贷款实际发生费用,按以下标准申请补助。

(一)贷款利息补助。对获得银行贷款的企业,按贷款协议签订时1年期人民币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实际发生的利息额的3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0万元给予补助。

(二)担保费补助。对通过担保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担保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三)保险费补助。对通过保险方式获得贷款的企业,按每笔贷款实际发生保险费用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给予补助。

(四)信用评级费补助。对获得信用贷款而进行的信用评级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5万元给予补助。

(五)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费补助。对获得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而进行的评估费用,按其实际发生额的50%、单笔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每户每年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给予补助。

三、申请流程

申请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四川省“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进行网上申报。

(一)登录系统。企业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 />    (二)填报申请表。企业以单位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如实、准确填报《四川省“天府科创贷”融资成本补助申请表》(见系统)并按要求上传附件,导出打印申请表,加盖申请企业公章。

(三)上传附件材料。“天府科创贷”正式备案函;贷款合同、银行实际放款凭证、付息凭证、贷款结清凭证;委托担保合同、担保费发票;保险合同、保费发票;信用评级合同、评级费发票;知识产权质押评估合同、评估费发票等原件扫描件。

(四)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加强审核,确保贷款金额、贷款时间、保险费、担保费、信用评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填报数据与附件材料一致,并按时限要求完成审核和网上推荐提交。

四、有关要求

(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登记状态为严重违法失信情况存在异常的企业,或被列入限制申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名单的企业,不符合补助要求。

(二)请申请企业认真填报和上传有关材料,确保填报数据与上传有关材料的一致性、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企业网上申请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28日18:00。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申请企业按照要求尽早尽快申请,避免因形式审查不合格被退回,导致错过申请截止时间。

(四)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5月30日18:00前完成网上推荐。市(州)科技局负责辖区内各县(市、区)汇总,统一出具推荐函,于2025年6月5日18:00前报送至科技厅。

五、申请咨询及联系人

(一)申报项目咨询。

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处:  刘雨娇 028-84446659

王先进 028-86669180

(二)申报流程咨询。

资源配置处:杨欣028-86715358

(三)技术支持热线。

张 波 028-85249950

彭 杰 028-8523164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5月12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查看政府原文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