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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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应入围《四川省制造业标志性产品(2024版)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案》(川制强省办〔2024〕1号)中的首批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单位)名单
- 申报条件第六和七项补充修改为“申报单位应入围《四川省制造业标志性产品(2024版)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案》(川制强省办〔2024〕1号)中的首批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单位)名单
金额与指标
- 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在2024年在建或竣工,其中在建项目已产生实际投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以项目备案文件为准)
申报准备建议
- 量化本地配套采购、联合攻关、供应商覆盖、订单和产业链带动。
- 建立投入台账并逐笔核对合同、发票、付款、入账、设备铭牌和现场状态。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高新区(科技城直管区)工数局,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1月20日,市经信局印发了《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绵经信电子〔2025〕14号),为进一步做好项目申报工作,按照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4年第五批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补充修改内容
申报条件第六和七项补充修改为“申报单位应入围《四川省制造业标志性产品(2024版)引领产业集群发展工作方案》(川制强省办〔2024〕1号)中的首批标志性产品链主企业(单位)名单;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项目在2024年在建或竣工,其中在建项目已产生实际投入,建设周期不超过3年(以项目备案文件为准)。”其余事项保持不变。
二、申报流程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经济主管部门组织企业申报并进行初审、推荐,对项目的真实性和资料的完整性负责。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两份(电子版一份)报市经信局。
三、其他事项
其他事项及要求《关于开展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绵经信电子〔2025〕14号)执行。请于3月17日前按照要求报送相关资料。
四、联系方式
电子信息科 联系人:李文华 联系电话:0816-2324852
五、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6386292
附件:
1.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汇总表
2.2024年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群省级资金项目申报书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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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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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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