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 申报条件等承诺”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 /> 二、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下消费平台项目(线下店) (一)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 申报材料(附件1) 1.项目申报表
- 提供上述两类清单)
- 提供的材料
- 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 申报材料(附件3) 1.项目申报表
- 提交,并及时将所属推荐项目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上报文件中需注明:“以上推荐项目经我局核实核查,项目真实,项目申报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承诺”
- 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合同等佐证材料
- 合同、装修合同、数字化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发票需拟制清单,其中:发票清单须列出发票名称、开票单位、发票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票时间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 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补助,可就高享受最高补助政策
- 同一投入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补助,可就高享受最高补助政策
申报准备建议
- 准备产品先进性、检测、首次合同、交付验收和用户应用绩效。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府规〔2023〕2号)、《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12部门关于印发成都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的通知》(成经信办〔2023〕4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5年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典型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申报企业在2025年7月3日—7月23日期间,自行登录成都市“天府蓉易享政策找企业”智能服务平台(网址:*** /> 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后,相关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29日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管理员登录地址*** /> 二、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下消费平台项目(线下店)
(一)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2.项目(线下店)须在2024年投入运营且重点服务服装、纺织、鞋、家居、工艺美术、黄金珠宝、包装、食品等行业生产企业品牌产品的推广销售。
3.项目(线下店)购买或租赁的场地费用、装修费用、数字化设备总投入在50万元以上,且入驻线下店(签约进店销售产品)的成都制造企业数量占全部入驻企业总户数的70%以上。仅销售单一企业产品的线下店,不属于资金支持的范围。
4.申报主体依法经营,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附件1)
1.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项目(线下店)涉及的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成都制造企业签约入驻线下店合同等佐证材料;
4.项目(线下店)涉及的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约入驻线下店的全部企业名称清单、成都制造企业名称清单(分别提供上述两类清单);
5.项目(线下店)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投入运营的佐证材料;
6.线上线下融合的相关佐证材料;
7.项目(线下店)在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场地费用(购买或租赁)、装修费用、数字化设备投入费用的佐证材料(购买或租赁场地合同、装修合同、数字化设备采购合同、发票、银行转账凭证等),发票需拟制清单,其中:发票清单须列出发票名称、开票单位、发票内容、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金额、开票时间;
8.项目(线下店)涉及的与成都制造企业间的产品交易清单及主要交易凭证等佐证材料;
9.企业承诺书(附件5);
10.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11.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三)支持标准
支持打造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下消费平台项目(线下店),服务制造企业品牌产品集中展示销售,经核定,按项目(企业)场地费用(购买或租赁)、装修费用、数字化设备投入费用的20%给予最高一次性50万元资金奖励。
三、线上消费平台项目
(一)申报条件
1.依法注册,依法诚信经营的企业。
2.项目已投入运营且重点服务服装、纺织、鞋、家居、工艺美术、黄金珠宝、包装、食品等行业生产企业品牌产品的推广销售。
3.线上消费平台项目2024年内(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销售品牌产品的金额在200万元以上,且签约服务企业中的成都制造企业户数占全部签约服务企业总数比重达60%以上。仅销售单一企业产品的线上消费平台,不属于资金支持的范围。
4.申报主体依法经营,近三年信用良好,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突发环境事件等,未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名单、环境信用评价“不良企业”有效期内。
(二)申报材料(附件3)
1.项目申报表;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三证合一”)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
3.线上消费平台项目(企业)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与成都制造企业签订的销售合同等佐证材料;
4.与线上消费平台项目(企业)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签订销售合同的全部企业名称清单、成都制造企业名称清单(分别提供上述两类清单);
5.线上消费平台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销售品牌产品的情况说明、销售清单及主要销售凭证、发票等佐证材料,其中,销售清单须列出企业名称、品牌产品、销售金额、销售日期等;与成都制造企业间的产品交易清单及主要交易凭证、发票等佐证材料,其中,产品交易清单须列出成都制造企业名称、品牌产品、交易金额、交易日期等。
6.企业承诺书(附件5);
7.其他可提供的材料;
8.申报材料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以PDF格式上传。
(三)支持标准
支持构建直播、短视频、网店、社群带货等线上消费平台,推广销售成都制造企业的品牌产品,经核定,按该平台(企业)年度品牌产品销售额的5%给予最高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四、相关要求
(一)请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在线申报工作,并切实履行项目属地监管责任,认真开展在线资料审查和项目实地核查。
(二)各区(市)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规定时限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并及时将所属推荐项目以正式文件报送我局,上报文件中需注明:“以上推荐项目经我局核实核查,项目真实,项目申报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等承诺”。
(三)同一投入不得重复享受政策补助,可就高享受最高补助政策。同一项目申报了国家、省级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五、联系方式
市经信局:程老师;电话:61886230
附件:
1.成都市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下消费平台项目(线下店)申报书
2.成都市线上线下融合的线下消费平台项目(线下店)汇总表
3.成都市线上消费平台项目申报书
4.成都市线上消费平台项目汇总表
5.企业承诺书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5年6月26日
点击查看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传统行业面向新消费转型升级典型项目的通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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