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 单位应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8家
- 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并同步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 申报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科技创新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 申报条件 厅科技创新平台为非法人实体单位,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研究实力强、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
- 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 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科技创新平台首席专家
- 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
- 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 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有固定的实验场所和国内先进水平的实验仪器及设备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模板见附件1)和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2)
- 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并同步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 提交验收申请或验收不通过的,撤销或终止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金额与指标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和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标〔2024〕1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厅科技
- 联合申报的单位应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8家
- 五、平台建设 (一)厅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
- 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的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可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延长建设期,延长时限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1次
- (三)科技创新平台达到建设方案明确的发展目标后,应编制建设总结报告,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验收申请,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创新平台验收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25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和建设,以科技创新推动产业创新,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标〔2024〕14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厅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工作,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厅科技创新平台为非法人实体单位,依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研究实力强、科技创新优势突出的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组建。厅科技创新平台分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创新中心两类。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为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工程技术创新中心的依托单位原则上为骨干企业。具体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托单位应为四川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二)专业领域符合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发展重点和中长期发展战略;
(三)在本领域内科研开发优势明显、代表性强;
(四)具有相应领域的科技领军人才和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明确科技创新平台首席专家;
(五)具有良好的技术研发场所、持续稳定的经费来源等保障条件;
(六)具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
其中,申报重点实验室还应具备良好的实验条件,有固定的实验场所和国内先进水平的实验仪器及设备。申报工程技术创新中心还应拥有市场前景良好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具有运用市场机制促进技术转移、转化和产业化的业绩及科技成果转化团队。
联合申报的单位应优势互补,签订合作协议,且不超过8家。1名科研人员原则上只在1个厅科技创新平台任职。
二、建设原则
按照统筹规划、分批建设的要求,聚焦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前沿科技发展和我省优势产业技术创新需求,采取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建设一个的组建方式,高水平高质量推进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研发攻关,力争突破一批制约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发展高效强大的共性技术供给体系,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与产业化。
三、申报方向
本次厅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布局方向包括5大方向15个领域。
(一)城市建设方向:包括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城市生命线4个重点领域;
(二)乡村建设方向:包括农房建设与改造、历史文化名村及传统村落2个重点领域;
(三)建筑工程方向:包括“好房子”建设、智能建造、装配式建筑、智慧工地4个重点领域;
(四)绿色低碳方向:包括建筑节能降碳、绿色建材2个重点领域;
(五)安全保障方向:包括施工安全、建筑抗震与减隔震、工程消防3个重点领域。
申报单位要围绕申报方向和重点领域,进一步找准主攻方向,厅科技创新平台名称应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
四、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申报材料包括申报函(模板见附件1)和建设方案(模板见附件2)。申报单位应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一式一份)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并同步将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按照“成熟一个、启动一个”的原则,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厅科学技术委员会及相关专委会和行业专家,对符合条件的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进行评审论证,择优遴选5个以上厅科技创新平台。
五、平台建设
(一)厅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期一般不超过3年。不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建设目标的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可书面向住房城乡建设厅申请延长建设期,延长时限不超过1年,且只能延期1次。
(二)申报单位应于每年12月底前,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报送科技创新平台年度建设情况报告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三)科技创新平台达到建设方案明确的发展目标后,应编制建设总结报告,向住房城乡建设厅提出验收申请,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开展科技创新平台验收。未按期提交验收申请或验收不通过的,撤销或终止其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六、其他要求
(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发挥组织实施与协调作用,负责监督、评估和运行管理等工作。
(二)对于厅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单位,在住房城乡建设新技术推广运用、“揭榜挂帅”科技攻关、绿色建材产业链等相关资金及政策上予以支持。厅科技创新平台所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积极发挥指导和支撑保障作用,在政策、土地、基础设施等方面给予支持。
附件:
1.XXX(单位)关于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申报函(模板)
2.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方案(模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4月11日
(联系人:夏密秘;联系电话:028-85575390;邮箱:xmm3465671@yeah.net;地址: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36号住房城乡建设厅518办公室)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