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兑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类型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发票、银行入账单、服务结果证明)
- 提交的兑付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汇总,出具推荐函并附汇总表后,于8月12日前报科技厅
- 合同、发票、银行入账单、服务结果证明)
- 发票开具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以企业和服务机构的身份同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申报准备建议
-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四川省科技创新券(以下简称“省创新券”)引导作用,一体推进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现就2025年1—6月已实施的科技创新活动兑付省科技创新券有关事项特别通知如下:
一、兑付范围
2025年度1—6月份已组织实施的相关科技创新活动,兑付范围、标准符合《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川科政〔2025〕6号)相关规定,每家企业本年度最高给予20万元补贴。其中共享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兑付额最高为服务费用的30%,概念验证、中试熟化服务兑付额最高为服务费用的20%,检验检测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30%,高性能算力服务兑付额度最高为服务费用的20%,技术经理人培训服务兑付额度最高为培训费用的30%(每人最高1000元)。
三、兑付流程
(一)企业申请。企业线下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1.兑付申请表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企业类型证明材料、服务合同、发票、银行入账单、服务结果证明);
2.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及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机构性质证明材料、服务资质证明材料)
3.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二)市(州)审核、汇总、报送。各市(州)科技局对所辖企业提交的兑付申请材料及时进行审核、汇总,出具推荐函并附汇总表后,于8月12日前报科技厅。
(三)科技厅审核。科技厅对各市(州)科技局上报的兑付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给予兑付。
四、有关要求
(一)申请兑付的科技服务应已完成且服务发票开具日期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二)同一法人单位在同一服务中不得以企业和服务机构的身份同时享受相关支持政策。
(三)以下情形不属于省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1.按照法律法规或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法定检测、强制检测,以及生产性常规检测、批量检测、产品质量抽检、环境检测等非科技创新事项;
2.办公空间租赁、物业管理服务、工商注册服务、代理记账服务、专利申请代理等非科技创新事项;
3.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活动;
4.企业购买的服务与其开展的科技创新活动无直接相关性的。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成果转化处
联系人:任老师 028-86783421
陈老师 028-86718879
电子邮箱:774640787@qq.com
邮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慈寺路32号
附件:
1、企业兑付申请表 2、服务机构基本信息表
3、《四川省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7月17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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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