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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应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完成对所属课题的验收
可能需要的材料
- 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根据省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正式组织开展 2023 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详见附件)。现就有关重点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逾期和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
二、验收内容
(一)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
(二)取得成果的水平、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情况;
(三)组织管理情况;
(四)经费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
三、验收方式
(一)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科技厅直接组织对课题进行验收;项目下设课题的,科技厅组织对项目验收前,项目牵头单位应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完成对所属课题的验收。
(二)实行技术和财务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
四、重点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的项目(课题),科技厅将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 2022 〕 4 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 项目到期 1 年后仍未完成验收评价,包括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配合开展验收评价、项目单位已吊销或注销等情况,由科技厅撤销项目 ” , “ 对撤销项目的牵头单位(含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取消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 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二)项目(课题)完成验收后,如有资金结余,依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2 月 16 日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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