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申报通知待核验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关于转发《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机关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本站收录时间
2026-09-14
政策发布日期
2023-02-16
申报开始
2023-02-16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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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绵阳市
文件状态待核验
开始日期2023-02-16
最晚截止未明确

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完成对所属课题的验收

可能需要的材料

  • 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根据省有关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省科技厅正式组织开展 2023 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详见附件)。现就有关重点事项的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截至 2023 年 2 月 6 日,逾期和到期未验收的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

二、验收内容

(一)任务合同书约定的目标任务、考核指标等完成情况;

(二)取得成果的水平、创新性及应用前景情况;

(三)组织管理情况;

(四)经费到位和实际支出情况,以及使用的合理性、合规性、合法性。

三、验收方式

(一)以课题形式申报的,科技厅直接组织对课题进行验收;项目下设课题的,科技厅组织对项目验收前,项目牵头单位应参照《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暨绩效评价工作规程(试行)》,完成对所属课题的验收。

(二)实行技术和财务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验收。

四、重点事项

(一)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验收的项目(课题),科技厅将 根据《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川科政〔 2022 〕 4 号)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和第四十二条规定, “ 项目到期 1 年后仍未完成验收评价,包括项目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配合开展验收评价、项目单位已吊销或注销等情况,由科技厅撤销项目 ” , “ 对撤销项目的牵头单位(含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取消其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资格,并通报推荐单位 ” 的 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

(二)项目(课题)完成验收后,如有资金结余,依据结余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 2023 年四川省重大科技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绵阳市科学技术局

2023 年 2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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