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压缩整体审批时限,实现相关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 提交,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 失信成本
申报准备建议
- 在签合同和开票前核对备案、统计入库、建设期和不得重复支持规则。
- 先建立能耗/碳排/污染基线,再设计可计量的改造指标和第三方核验。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部门: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5年四川省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办发〔2025〕3号)部署要求,制定《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5年12月5日
四川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高效办成一件事”2025年度新一批重点事项清单〉的通知》(国办函〔2025〕3号)部署,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核心集成审批服务功能,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层级的协同审批工作机制。通过推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数据共享等方式,优化整合审批流程,精简规范申报材料,压缩整体审批时限,实现相关审批事项“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出件”,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的便捷度、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联办事项
(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含基本建设类项目、技术改造类项目);
(三)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三、实施范围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用于各类企业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提出申请时,需一次性选择两个及以上事项进行联办。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含按规定可开展的有限人为活动)的项目,暂不纳入本“一件事”实施范围。
四、主要任务
(一)统一申请表单。梳理整合各事项的办理标准和规范,统一各审批事项申请样表,实行通用信息归集合并、共享数据自动填报,将所需申请信息整合形成“一张表单”。
(二)精简申请材料。全面梳理各审批事项的申请材料,依法依规进行整合与精简。能够通过部门间数据共享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三)优化业务流程。强化审批部门前期服务与指导,将串联审批优化为并联审批,推动线上线下服务融合,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站式服务”,大幅提升审批效率。
(四)强化数据赋能。统一数据标准和接口规范,深化系统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应用。推动申请材料、办理过程信息与结果证照的高效流转与反馈,实现“数据跑路”替代“群众跑腿”。
五、责任分工
(一)省发展改革委。负责统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的整体推进;会同省级相关责任部门编制办事指南、申请表、申请材料清单及办理流程等事项要素;组织有关部门召开工作推进会议,共同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适配本部门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确保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推送、接收和业务协同。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各级经信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
(三)自然资源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配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确保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推送、接收和业务协同。
(四)生态环境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协调国垂系统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确保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推送、接收和业务协同。
(五)应急管理厅。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配合做好实施方案印发、办事指南编制和专栏建设等工作,负责统筹指导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协同推进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适配业务系统并封装能力接口与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对接,确保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推送、接收和业务协同。
(六)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四川政务服务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主题专栏建设,协调推进与各部门业务信息系统对接,将申请信息分发至相关业务部门系统,汇总反馈各部门办理结果;负责统筹相关电子证照共享。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入驻省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窗口,负责统筹指导各级政务服务部门开展受理、转办、颁发送达等工作。
(七)市(州)相关部门。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统筹推进辖区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的整体实施,建立健全本级跨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各类问题。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推动本系统业务纵向联动、横向协同,形成工作合力。市(州)部门要加强对县(市、区)的督促指导,确保各项任务高标准、按时限落实到位。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各地可积极借鉴试点地区的成熟经验,在帮办代办、“转外事项”并联办理、“综合评一次”等方面,持续优化便民服务举措,提升一站式服务水平。鼓励各地开展小切口创新,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扛牢主体责任、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部门协同,落实技术与经费保障,确保2025年12月31日前全域正式上线运行。各试点城市要切实发挥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分片区指导非试点市(州)推广实施。
(二)完善政策配套。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依据本方案确定的流程优化要求,及时制定或修订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操作细则。同步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探索建立相关领域信用监管体系,依法依规实施惩戒,提高违规和失信成本。
(三)强化培训宣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应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及时提炼并推广改革中的典型实践做法。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力度,引导企业群众自愿选择“一件事”集成服务,确保改革红利直达基层,切实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
(四)持续跟踪优化。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动态跟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一件事”改革成效,广泛听取企业和群众意见,针对运行中的堵点难点问题持续优化流程、完善系统、健全机制,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
附件: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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