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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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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三江新区发展政研局,宜宾高新区发改科创局,各县(区)经科局: 现将《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文件精神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开展认定工作,并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出具推荐函。请各扩权强县安排好时间进度,及时报送省政务中心,请非扩权强县于2023年9月13日前将申报资料与推荐函报送至市科技馆。
联系人:廖秋月;联系电话:18989215464
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宜宾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8月29日
附件下载:
1.川科高〔2023〕4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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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