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申报通知已截止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
2025-09-18
申报开始
2025-09-18
企业截止
2025-10-17

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成都市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9-18
最晚截止2025-10-17

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 申报主体需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含专业园区运营主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等),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或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0%以上
  • 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都
  • 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场景,根据《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成经信规〔2024〕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含专业园区运营主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等),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或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0%以上
  • 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已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并已在市场推广复制,原则上不少于两处
  • 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标杆场景建设和营收的详细财务资料
  • 具有的优劣势,以及所面临的外部机遇、困难挑战和对策建议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23:59
  •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提交材料
  • 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 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 提交申报书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若申报被退回,请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以免影响申报,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 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 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 提供标杆场景建设和营收的详细财务资料
  • 申报材料 (一)标杆场景申报表(详见附件2-1)

金额与指标

  • 成立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含专业园区运营主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等),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或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0%以上
  • (三)标杆场景项目应包含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单位)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 (五)标杆场景项目需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已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并已在市场推广复制,原则上不少于两处
  • 二、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 2025年度标杆场景申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期间,且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
  • 4. 项目成果转化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或应用的申报主体拥有的国际、国内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在本项目领域拥有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及证明材料),相关发表论文情况(注明期刊、发表时间及申报主体作者排序、论文中技术与场景项目的关系),第三方测试报告(如有则提供)等
  • 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开展研发的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不超过项目总建设成本的50%),项目建设成本不包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包含未付款款项,不包含推广复制的场景项目相关投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 不予受理
  • 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一票否决”事项
  • 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

申报准备建议

  1. 把研发项目、人员、工时、费用、知识产权和产品收入建立可追溯映射,不为申报临时补造。
  2.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3. 保留改造前基线、方案、系统集成、上线数据和效率质量改善证据。
  4. 按技术成熟度准备样机、中试、检测、用户验证、量产和销售证据。
  5. 准备产品先进性、检测、首次合同、交付验收和用户应用绩效。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四川天府新区新经济局、成都东部新区战略研究局、成都高新区数字经济局,各区(市)县经信和新经济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成都市进一步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政策措施》(成委厅〔2023〕48号),支持企业打造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标杆场景,根据《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评选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成经信规〔2024〕5号),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即日起开始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7日23:59;区(市)县初审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23:59,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区(市)县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初审、推荐等工作。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区(市)县要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三)及时提交材料。各区(市)县汇总审查合格的项目形成《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推荐表》(详见附件2),于2025年10月27日前盖章并行文上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三、其他相关要求

(一)所有申报材料须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

(二)除多渠道筹资项目外,市级各专项资金对同一项目原则上不重复支持。同一项目申报了中央、省补助资金或申报了多项市级专项资金的,应当在专项资金申报材料中说明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补助资金情况。

(三)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请各单位自主申报。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或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工作人员名义向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市经信局市新经济委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28-61881624。

四、政策发布和咨询:

(一)政策发布。本申报指南在成都市经信局网站发布(*** />    (二)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经济合作处:陈老师61881598

申报平台技术咨询:王老师63911260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提交申报书后,需及时关注系统审核意见,若申报被退回,请按要求修改完善后重新提交,以免影响申报,逾期造成不能正常申报的责任由申报单位自行承担。

(二)所有申报材料需真实有效,提供的复印件均须加盖本单位(企业)公章,全套申报材料加盖骑缝章,并准备好原件以备项目审核、审计时使用。申报企业须保证申报材料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重复申报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并追回补贴,同时追究有关企业或机构负责人的责任,将企业纳入失信名单。

(三)本政策支持项目数量根据今年批复的专项资金预算规模和项目申报情况择优选定,未能当年享受到政策支持的项目纳入新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在后续年度的政策支持中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2025年度标杆场景项目申报指南

一、申报基本条件

(一)申报主体需注册成立两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含专业园区运营主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事业单位等),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均1000万元以上或上两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年复合增长率10%以上;

(二)标杆场景项目必须在申报时已完成建设、验收,已投入运营且落地在成都;

(三)标杆场景项目应包含申报主体(或联合申报单位)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

(四)标杆场景项目需符合新赛道及成都市重点发展领域(见第二部分“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

(五)标杆场景项目需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应用推广价值,已形成完整行业解决方案并已在市场推广复制,原则上不少于两处;

(六)申报主体具备健全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能够提供标杆场景建设和营收的详细财务资料;

(七)申报主体(及联合申报单位)近三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重大、特别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未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等“一票否决”事项;

(八)同一家企业及关联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请1个标杆场景项目。

二、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

2025年度标杆场景申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应在2024年11月至2025年9月期间,且项目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2年。重点支持以下方向。

(一)制造业重点产业链

支持企业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低空经济、绿色氢能等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领域打造应用场景。

(二)其他重点产业链

支持企业在其他重点产业链领域打造应用场景。

三、申报材料

(一)标杆场景申报表(详见附件2-1);

(二)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登记证(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主体(及联合申报单位)的市场主体专用信用报告;

(四)项目验收报告(详见附件2-2),需包含如下内容:

1. 项目建设起止时间,地点;

2. 项目所属领域;

3. 项目的场景系统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目标、内容、技术方案;

4. 项目成果转化及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申请或应用的申报主体拥有的国际、国内专利,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情况(在本项目领域拥有不少于1件授权发明专利或6件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情况及证明材料),相关发表论文情况(注明期刊、发表时间及申报主体作者排序、论文中技术与场景项目的关系),第三方测试报告(如有则提供)等;

5. 项目中相关技术在行业中的地位(国际领先/先进、国内领先/先进、省内领先等),形成各类标准(含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情况;

6. 项目数字化程度,数字化技术(包含但不限于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数字孪生、物联网、5G网络、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项目中的应用情况;

7. 项目在行业内的示范效果、推广情况(项目推广成功应用场景案例,推广营收数据等)、媒体宣传成效;

8. 项目在市场复制推广方面所具有的优劣势,以及所面临的外部机遇、困难挑战和对策建议;

9. 经济效益:项目建设成本、营收、利润、净利率等数据,具体运营的商业模式,相关场景的市场占有率及行业地位,未来发展规划;

10. 社会效益:项目在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施高效能治理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11. 场景项目及应用的核心技术/产品已获得(或正在申报)中央、省补助资金或市级专项资金情况(如无也需明确说明)。

(五)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企业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近两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且须经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网址*** />(六)标杆场景项目建设成本相关投入证明材料(项目建设有关采购合同、票据、付款凭据及入账凭证等佐证材料);

(七)标杆场景项目产生营收相关证明资料(项目销售合同、票据、货款到账凭证等佐证资料);

(八)标杆场景图像资料及相关宣传资料(可选);

(九)标杆场景推广复制案例相关证明材料(场景推广复制销售合同、推广场景图像资料等);

(十)场景项目已获荣誉及相关佐证材料。

四、注意事项

(一)本指南所述“申报主体”需为场景项目资产所有方(建设出资方)或场景系统解决方案供应方(技术所有方)。

(二)本指南所述“申报基本条件”是指申报标杆场景项目需满足的基本条件,实际入选标杆场景的项目将按照评审分数高低择优确定,优先支持符合重点支持领域与方向的项目。

(三)本指南所述“项目建设成本”包括与本场景项目直接相关的硬件投入(含与项目直接相关的材料购置费用)、软件研发投入(含系统设计、软件开发、硬件开发、系统集成、技术服务、系统软件及工具软件购置、外购或委托他人开发的软件费用)和开展研发的人力成本(含工资、社保、公积金,不超过项目总建设成本的50%),项目建设成本不包含允许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包含未付款款项,不包含推广复制的场景项目相关投入。

附件2-2025年度成都市标杆场景项目推荐表

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成都市新经济发展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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