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报通知已截止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
2025-03-18
申报开始
2025-03-18
企业截止
2025-04-30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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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地区四川省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03-18
最晚截止2025-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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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市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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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市新都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市新都区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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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武侯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市武侯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市武侯区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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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市青羊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市青羊区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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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驿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市龙泉驿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市龙泉驿区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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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成都高新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成都高新区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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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网上申报及复核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1)
  • 申报条件 (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实施方案》附件1—2)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包含封面、申报(复核)表、申报自评表,不包含纸质佐证材料〕等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 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 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 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联系方式: 企业处:王文彬 028-86267882 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杨晓红 028-87036542 附件:1.网上申报及复核操作流程(参考) 2.2025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材料

金额与指标

  • 川经信办函〔2025〕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
  • 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 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
  • 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申报,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 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
  • 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申报准备建议

  1.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川经信办函〔2025〕65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根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和《四川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方案》(川经信企业函〔2022〕72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现就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及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申报和复核范围

(一)新申报范围。

在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未通过的企业。

(二)复核范围。

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及通过复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川经信企业函〔2022〕821号)认定的、未成长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且按要求进行年度数据更新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满足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实施方案》附件1—2)。

(二)企业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同时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申报方法及流程

(一)企业申报。新申报企业自愿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 />    复核企业通过平台首页企业复核模块跳转至企业信息管理-认证到期管理页面,选择复核路径中对应梯度完成信息填报。企业需完整填写《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复核)表》并按要求打包上传佐证材料(网上申报及复核操作流程可参考附件1)。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30日(周三)。同时按所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求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市县初审和推荐。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网上初审,并于2025年5月20日(周二)前将推荐文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详见《实施方案》附件6)、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纸质申报材料〔详见附件2,包含封面、申报(复核)表、申报自评表,不包含纸质佐证材料〕等文件一式一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

(三)审核认定。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对推荐的企业申报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在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工作要求

(一)主管部门。各市(州)、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做好申报工作的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培育平台申报,检查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审核和推荐。

(二)申报企业。发现企业申报数据造假,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地方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

(三)其他要求。2023年、2024年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 />    联系方式:

企业处:王文彬 028-86267882

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杨晓红 028-87036542

附件:1.网上申报及复核操作流程(参考)

2.2025年度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请(复核)材料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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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新申报和期满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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