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推荐顺序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 申报材料、推荐函、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 申报材料,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方案,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提交的附件内容完整(详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金额与指标
-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2—2035年)》,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新一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 (三)拥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核心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订一批国内国际标准
- (四)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R&D投入持续增长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 (七)无其他不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情况
-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
- (二)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推荐顺序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 (二)请有关企业认真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方案,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提交的附件内容完整(详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 联系人:兰夜明 联系电话:86783819 电子邮箱:17070896@qq.com 附件: 1.《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 3.附件清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名单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 让制度持续运行并产生记录、内审、整改和绩效,不只准备纸面文件。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企业: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2—2035年)》,加快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强企,省市场监管局决定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新一批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四川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省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优势示范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省内对产业发展具有一定影响力的骨干企业,或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知识产权密集的新兴企业。
(二)企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健全,获得《企业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要求》认证或《创新与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等级评定1级以上。配备有3名以上专职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近三年知识产权费用支出年均超过300万元。
(三)拥有一批知名商标品牌、核心专利等高价值知识产权,近三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15%以上,主导或参与制订一批国内国际标准。
(四)近三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均居同行业前列,近三年R&D投入持续增长且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五)近三年无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产生恶劣影响的知识产权纠纷,企业信用好,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六)近三年没有非正常专利申请、抢注和囤积商标等行为。
(七)无其他不适合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的情况。
三、申报和审批程序
(一)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向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局自愿申报。
(二)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依推荐顺序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1),向省市场监管局推荐。
(三)省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推荐的企业进行评审确认。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市(州)市场监管局认真按照本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审核,择优推荐,于2025年6月20日前,将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推荐函、汇总表等材料一式五份和电子文本统一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管理处。
(二)请有关企业认真按照《关于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的意见》,结合企业实际,认真准备申报材料,制订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作方案,填写《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附件2),确保提交的附件内容完整(详见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装订规范。
联系人:兰夜明
联系电话:86783819
电子邮箱:17070896@qq.com
附件:
1.《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推荐汇总表》 2.《四川省知识产权强企培育企业申报表》
3.附件清单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4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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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