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 /> 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
- 申报条件 符合附件1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可申报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 提交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
- 提交材料明细表 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列表>>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 不予受理,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关政策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川经信办函〔2025〕330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5〕234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做好我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申报信息初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附件1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1.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应于2025年9月25日至9月30日、10月9日至10月14日在信息填报系统(*** /> 2.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具体形式及内容见信息填报系统中要求),承诺申报如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已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5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申请和相关材料。
4.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我厅报告,并提交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企业超过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我厅不予受理,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5年度相关政策。
5.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指导并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填报,会同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加强对名单内企业的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相关处理情况我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
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5年10月9日 附件列表>>
关于做好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页面摘要便于快速判断,不替代政府正式文件、当期申报指南和主管部门审核。
政策匹配咨询
不确定企业能申报什么?
留下企业所在地区和具体问题,专家将在 1 个工作日内 联系您,帮助核对适用项目、申报条件、材料与时间。政策咨询不收费,用户信息保密;如需委托我们提供申报服务则按服务内容收费,费用与范围会事先说明。政策是否适用及最终结果以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 核对企业与项目的基础匹配关系
- 定位当前批次、截止日期和政策依据
- 梳理材料缺口与准备顺序
- 1 个工作日专家主动联系
- 咨询免费政策咨询与匹配不收费
- 申报收费委托申报服务按内容另行计费
- 信息保密仅用于本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