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 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申报材料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 提供2025年市级智改数转资金支持情况,包括支持政策、资金下达文件、项目明细表等
金额与指标
- 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项目建设3个方向,组织推荐一批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切块资金项目、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详见附件1、2、3),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培育和开放应用场景,加快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目标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 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
- 不得申报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川经信办函〔2026〕18号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川办发〔2024〕43号),根据省级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和《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川经信财资〔2025〕187号)、《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川经信技改〔2024〕156号)等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面向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项目建设3个方向,组织推荐一批省级重点项目以及切块资金项目、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详见附件1、2、3),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培育和开放应用场景,加快实现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全覆盖目标。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基本属性。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省实施。
(二)建设单位属性。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我省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省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截止申报之日在川登记注册2年以上。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照《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川发改财金〔2025〕217号)要求,由建设单位自行在“信用中国(四川)”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站及天府通办APP下载专项信用报告。
(三)项目真实性。项目建设单位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四)其他条件。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及军民融合、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安排的省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申报入库,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仅可申报入库一个项目。
三、申报流程
(一)资料填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智改数转”支持方向,自愿通过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申报书详见平台首页资料下载栏)填报申报资料。省级重点项目及切块资金项目须已完成2026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
(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川经信财资〔2025〕187号文要求,自主组织项目申报、专家评审、重复性筛查、现场核实、公示等程序,并征求项目同级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报送推荐入库项目名单。
(三)项目入库。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审核通过的资金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完成项目入库。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组织项目建设单位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登录后线上发起申报。按照征集指南选择申报类型,填报项目申报资料。
(二)项目建设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建设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申报材料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三)项目投资内容参照但不限于《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计入投资类型参照表(第二版)》内容。切块资金项目评审按照《2026年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切块资金项目)评分标准》(另附)。
(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须于3月17日前完成网上推荐,并将有关部门回复意见、项目汇总表、市(州)承诺书(详见附件4、5)一式一份盖章后报送我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步提供2025年市级智改数转资金支持情况,包括支持政策、资金下达文件、项目明细表等。按照时间节点适时报送市(州)绩效目标表、年度支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目标数。
省级重点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028-86262972
切块资金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028-86264175
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申报联系电话:
大数据与信息化处 028-86260279
电子邮箱:297999536@qq.com
平台技术服务电话:
信息中心 028-86264185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
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
附 件:1.省级重点项目征集指南
2.切块资金项目征集指南
3.切块资金项目—数字化转型覆盖项目征集指南
4.2026年四川省“智改数转”项目汇总表
5.市(州)承诺书
6.2026年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切块资金项目)评分标准(另附)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1月23日
附件列表>>
川经信办函〔2026〕18号附件1-5.doc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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