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申报通知已截止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机关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
2025-11-10
申报开始
2025-11-10
企业截止
2025-11-28

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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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开政策自动整理,请以政府原文为准
发布地区四川省
文件状态已截止
开始日期2025-11-10
最晚截止2025-11-28

可能需要的材料

  • 申报材料(基于此项工作特性考虑,请有申报意向的有关单位派员到科技厅合作处领取申报材料)
  • 提供有力支持,确保联合实验室高标准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 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的遴选工作
  • 申报材料,自行报送至科技厅合作处410室

金额与指标

  • 署,认真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优势,加快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布局,科技厅拟开展“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
  • 同时,我厅将不定期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遴选工作,对纳入培育库的拟建联合实验室给予跟踪指导和经费支持,并适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评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依托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申报

申报准备建议

  1. 准备劳动/合作关系、社保、岗位职责、研发任务和人才实际贡献证据。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家科技外交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充分发挥成渝地区“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区优势,加快推进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谋划布局,科技厅拟开展“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于11月28日16:00前按附件要求报送申报材料(基于此项工作特性考虑,请有申报意向的有关单位派员到科技厅合作处领取申报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一份)须加盖公章,电子文本刻录光盘,与纸质版一并报送至科技厅合作处410室。

二、各市(州)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要统筹谋划,择优推荐,严格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每个法人单位原则上限报1项,不得依托现有全国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重复申报。

三、中央在川单位,省属高校、院所和企业可直报送科技厅,各市(州)等有关产学研单位由所在地市(州)科技局遴选后推荐上报。对拟建的联合实验室,各地、各单位要积极推动,加大投入与保障,在人才引进、资金配套、场地设施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确保联合实验室高标准建设与可持续发展。

四、科技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会议评审,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的遴选工作。评审相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五、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有意向且条件较为成熟的单位可按要求整理申报材料,自行报送至科技厅合作处410室。同时,我厅将不定期开展拟建联合实验室遴选工作,对纳入培育库的拟建联合实验室给予跟踪指导和经费支持,并适时择优向科技部推荐参评国家“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

特此通知。

(联系人:牛攀,联系方式:19102816110)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11月7日

政府源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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