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先看企业最关心的信息
企业常申报的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是企业常申报的项目,可结合企业情况进一步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四川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四川省发布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当地政府通知为准,长期深耕细分市场并保持研发投入。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业务量情况,审查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严格把关,逐一核实,并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 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业务量情况,审查村(社区)初审上报的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严格把关,逐一核实,并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 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补贴采用属地三级验收,即:粮食烘干补贴申报主体、所在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属地三级验收
- 申报条件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验收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表(附件1)
- 提交整套申报资料纸质档复印件
- 提交烘干补贴申报资料视为放弃申报
金额与指标
- 二、补贴标准及数量 按照历年小麦烘干54元/吨、水稻烘干27元/吨补贴标准进行粮食烘干服务补贴,其中小麦烘干服务补贴不超过7400吨,水稻烘干服务补贴不超过20000吨
- 级验收结束后,将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村、社区)》(附件3)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保存公示照片)
- 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核查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保存公示照片)
- 道)审定公示 镇(街道)将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镇、街道)》(附件4)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保存公示照片)
- (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粮食烘干补贴情况在邛崃市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 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严禁发生粮食烘干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因粮食烘干造成的群体性上访信访事件
- 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申报准备建议
- 优先围绕主营产品形成高质量权利和实施证据,不以无关证书堆数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提升我市粮食生产水平,进一步增强粮食烘干能力,根据《邛崃市2025年中央财政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邛崃市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拟实施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现将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主体及条件
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推动杂交水稻制种农事服务中心规模化、规范化发展,对自2025年以来在邛崃市新投入运营的以杂交水稻制种烘干为主的集育秧、烘干、精拣、仓储为一体的且从事社会化粮食烘干服务的服务主体(优先支持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及其下属公司)。
二、补贴标准及数量
按照历年小麦烘干54元/吨、水稻烘干27元/吨补贴标准进行粮食烘干服务补贴,其中小麦烘干服务补贴不超过7400吨,水稻烘干服务补贴不超过20000吨。
三、烘干补贴年度
2025年度。
四、申报程序及资料
申报主体申报→村(社区)初审申报资料→镇(街道)审查申报资料→属地三级验收→村(社区)审定公示→镇(街道)审定公示→镇(街道)政府党(工)委会议审定→镇(街道)申报资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审查验收→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公示→粮食烘干补贴资金划拨。
(一)申报主体申报
申报主体按照申报要求及条件组织申报,并按照以下资料清单提供申报资料:申报表(附件1);服务日志(附件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操作员身份证、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制度上墙等图片及资料、过磅单、烘干现场图片、烘干机计量电子数据、支付服务费的转账票据(公对公);申报主体财务报表;财务审计报告;税务发票。
(二)村(社区)初审申报资料
村(社区)现场实地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业务量情况,审查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严格把关,逐一核实,并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三)镇(街道)审查申报资料
镇(街道)现场实地核实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业务量情况,审查村(社区)初审上报的申报主体申报资料,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严格把关,逐一核实,并对申报主体申报粮食烘干业务量、申报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四)属地三级验收
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主体粮食烘干补贴采用属地三级验收,即:粮食烘干补贴申报主体、所在村(社区)、所在镇(街道)属地三级验收。
(五)村(社区)审定公示
村(社区)在属地三级验收结束后,将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村、社区)》(附件3)在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保存公示照片)。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核查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保存公示照片)。
(六)镇(街道)审定公示
镇(街道)将主要负责同志审定签字盖章的《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镇、街道)》(附件4)在所在镇(街道)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保存公示照片)。公示期间,如群众提出异议或意见,应重新核查核实,并将复核的结果进行再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保存公示照片)。
(七)镇(街道)政府党(工)委会议审定
镇(街道)将村(社区)初审汇总上报的申报主体申报资料、村(社区)公示资料、属地三级验收资料、镇(街道)公示资料经镇(街道)政府党(工)委会议进行审定,并出具会议纪要。
(八)镇(街道)申报资料报送
镇(街道)将镇(街道)和村(社区)审定无异议后的粮食烘干补贴公示表(附件3、4)、公示照片、公示无异议的情况说明、镇(街道)政府党(工)委会议纪要、验收表(附件5)、验收照片(带时间、地点水印)、申报主体申报资料纸质文档报市农业农村局种子站,同时提交整套申报资料纸质档复印件。申报资料报送完成时间为当年度12月1日前,逾时未提交烘干补贴申报资料视为放弃申报。
(九)市农业农村局审查验收
市农业农村局对镇(街道)上报的粮食烘干补贴申报主体、申报资料进行申报条件审查,并对审查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验收。
(十)市农业农村局汇总公示
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将粮食烘干补贴情况在邛崃市门户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再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十一)粮食烘干补贴资金划拨
市农业农村局按程序划拨粮食烘干补贴资金。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工作领导。构建邛崃市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工作体系,成立由邛崃市农业农村局、属地镇(街道)、村(社区)共同参与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粮食烘干补贴各项工作。属地镇(街道)、村(社区)作为粮食烘干补贴申报及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负责申报主体粮食烘干补贴及申报资料全面审查、监督管理工作以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加强过程管理。各镇(街道)、村(社区)、申报主体务必按照粮食烘干各项规程要求,加强粮食烘干管理,严禁发生粮食烘干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因粮食烘干造成的群体性上访信访事件。申报主体在申报粮食烘干补贴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操作、骗取及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直接取消业主申报资格,并收回补贴资金,3年内禁止申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三)规范档案资料。各镇(街道)、村(社区)、申报主体务必安排专人负责粮食烘干补贴等相关工作,并按档案资料归档要求做好档案资料规范归档各项工作。
附件:1.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申报表
2.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烘干环节服务日志
3.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村、社区)
4.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情况公示表(镇、街道)
5.邛崃市2025年社会化粮食烘干补贴项目验收表
邛崃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5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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