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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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单位应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 单位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
-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
- 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园区设立的批准文件
- 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 提供近一年内的评估诊断报告,项目验收前完成线下诊断
- 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特别是项目前置条件是否完备、是否重复申报、设备(含软件)投资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形成推荐汇总表和承诺书(附件4-5,加盖公章)推荐至市经信局
- 申报材料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金额与指标
- 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为2027年10月31日前竣工的在建项目,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50%
- 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
- 项目实施周期,竣工项目应为2025年1月以后竣工,在建项目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竣工,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70%
- 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800万元
风险与排除情形
- 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 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 不得申报省级、市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 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荐项目有条件不符、要件不全、重复申报等问题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追究责任
申报准备建议
- 围绕政策目标建立“现状基线→拟实施动作→量化结果→证明材料”的项目逻辑。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单位,相关企业: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18号)要求,现开展2026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方向
面向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项目建设3个方向,遴选推荐省级重点项目和切块资金项目。
二、项目条件
(一)项目基本属性
项目符合国家以及四川省相关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且在我市实施。
(二)建设单位属性
项目建设单位应在我市登记注册、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国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在我市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机构。截止申报之日在绵登记注册2年以上。项目建设单位依法经营,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经济和技术实力。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三)项目周期及投资额
1.省级重点项目。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且为2027年10月31日前竣工的在建项目,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50%。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详见附件1)
2.切块资金项目。项目实施周期,竣工项目应为2025年1月以后竣工,在建项目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竣工,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进度不低于70%。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800万元。(详见附件2)
(四)项目手续要求
项目环保、安全、节能等前期审批报建和备案(核准)手续完备合规。园区项目需另外提供园区设立的批准文件。如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须提供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五)项目真实性
项目建设单位对填报的项目信息真实性负主体责任,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项目。
(六)其它条件
省级重点项目及切块资金项目须已完成2026年“智改数转”项目入库储备;项目建设单位为工业企业及产业园区的,需按照《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评价指标体系(2025年版)》提供近一年内的评估诊断报告,项目验收前完成线下诊断;获得过省级专项资金(省级工业专项资金及军民融合、发展改革、科技、商务、农业农村等部门安排的省级资金)支持项目不再申报入库,每个项目建设单位仅可申报入库一个项目。
三、遴选工作流程
(一)企业申报。项目建设单位根据自身情况,按照“智改数转”支持方向,自愿通过四川省经信厅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申报书模板详见附件)”于2月9日前完成申报资料填报。
(二)项目初核。各县(市、区)、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单位于2月12日前完成对企业网申信息初核(包括项目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特别是项目前置条件是否完备、是否重复申报、设备(含软件)投资是否符合要求等情况),形成推荐汇总表和承诺书(附件4-5,加盖公章)推荐至市经信局。
(三)项目初审。2月26日前对区(县)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及评审安排在市经信局官网予以公布。
(四)资料报送。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于2月28日12时前将切块资金项目申报书(书脊需标注“2026年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切块资金项目)申报书”和企业名称,一式5套)送至信息化推进科。重点项目资料报送另行通知。
(五)专家评审及现场核实。3月2日开始对申报项目组织专家评审及现场核实。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建设单位有重复申报、资料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直接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市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申报材料未涉及国家秘密、个人和其他敏感信息。
(二)各县(市、区)、园区工信部门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推荐项目有条件不符、要件不全、重复申报等问题的,将予以全市通报并追究责任。
(三)项目投资内容参照但不限于《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计入投资类型参照表(第二版)》内容。
申报工作联系电话:
市经信局:信息化推进科0816-2332161
线上平台技术服务:028-86264185
工作监督举报电话:
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局纪检监察组 0816-2928907
市经信局机关纪委 0816-6386292
附件:1.省级重点项目征集指南及项目申报书模板
2.切块资金项目征集指南及项目申报书模板
3.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项目计入投资类型参照表(第二版)
4.四川省制造业“智改数转”拟入库实施项目推荐汇总表
5.各县(市、区)、园区承诺书
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1月28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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