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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相关的申报项目
这条政策暂未匹配到确定的申报项目,以下项目可能相关,请结合企业情况核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研发投入、形成知识产权并规范归集研发费用。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登记研发项目与知识产权并完成年度评价。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
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持续创新并保持成长性指标。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条件、材料和截止时间以政府通知为准,提供信息、技术、融资、培训等服务。
查看条件与当前批次主要申报条件
- 申报单位应当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 应当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可能需要的材料
- 提供OFD或者PDF等其他方便阅读的格式及WPS、永中Office或者微软Office格式的文字、表格可编辑文件
- 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风险与排除情形
- 不得弄虚作假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内容
各区(市、县)经信(经科)局,德阳经开区工信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群化发展水平,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125号)精神,已认定为“四川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简称省级集群)且满足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评价认定要求(参照《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的,可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由所在区(市、县)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编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含相关佐证材料,格式见附件1)和《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附件2)。
请于6月7日(星期五)前,将申请报告文件连同汇总表(一式一份)、《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含佐证,印刷成册,一式六份)及电子版光盘(两份)送至市经信局,并提供OFD或者PDF等其他方便阅读的格式及WPS、永中Office或者微软Office格式的文字、表格可编辑文件。申报单位应当如实编制申报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联系电话:2515561;电子邮箱:dyjxwqyc@163.com)
附件:
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德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20日
政府源文件
核对政策发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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